主要職責
2、研究制訂全縣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社系統的改革發展。
3、按照政府授權,負責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參與棉花、化肥、農藥、再生資源、煙花爆竹的市場管理。
4、組織指導全縣供銷社系統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搞好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引導組織農民進入市場,活躍城鄉商品流通,促進城鄉經濟發展。
5、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各級供銷社的合法權益,協調同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關係。
6、行使設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監督管理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7、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社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馬國偉(黨委書記、主任):負責縣社全面工作;
李國勇(紀檢書記):分管紀檢、黨務、人事、老幹部、辦公室、、審計、業務、財務、股金、基建工作。聯繫點:安良供銷社、渣元供銷社、城關供銷社、王集供銷社、長橋供銷社、薛店供銷社、生產公司、棉麻公司、城郊供銷社;
魏國強(黨委委員):分管工會、安全保衛、信訪、清欠、計畫生育工作。聯繫點:白廟供銷社、堂街供銷社、李口供銷社、冢頭供銷社、黃道供銷社、廣天供銷社、茨芭供銷社、工業品公司、土產公司、儲運保鮮庫、日雜公司、再生資源公司、煙花爆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