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農業局

(七)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鄉鎮(民營)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工作。 11、農業產業化指導科(加掛邵陽市人民政府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牌子) 12、企業農場工作科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邵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委[2005]24號檔案和中共邵陽市委、邵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邵市字[2005]3號)精神,將鄉鎮企業局併入邵陽市農業局並加掛邵陽市鄉鎮企業局牌子,市農業局是主管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鄉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農業可持續發展、中長期規劃及農業區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全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負責做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對全市鄉鎮(民營)企業(不含工業企業,下同)進行規劃和指導。
(二)研究擬定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發展鄉鎮(民營)企業及農村第三產業的有關政策,指導鄉鎮(民營)企業進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種植業的政策、檔案草案,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場經濟體制改革;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指導監督耕地保養保護與改造。
(四)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研究制訂菜藍子工程的規劃、政策;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荒灘、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主管全市植物內外檢疫(不含森林植物內檢)工作;在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指導下,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七)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鄉鎮(民營)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工作。
(八)擬定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體系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登記及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依據有關政策和法律保護鄉鎮(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九)承辦市政府授權的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實施農業援助項目;組織有關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和市農業各產業資金投入、監督管理政策扶持鄉鎮(民營)企業及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資金,指導局屬單位的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以及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指導鄉鎮(民營)企業經營管理、財務會計、內部審計、負責組織全市鄉鎮(民營)企業的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工作職責,市農業局設13個職能科(室、支隊):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組織全市農業抗災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匯報材料和檔案,組織綜合性會議;組織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負責文電、機要、保密、信訪、收發等工作;指導全市農業系統檔案體系建設和局系統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市農情信息工作和農業經濟基點調查工作,指導農業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撰寫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
2、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與社會保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職稱評審及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組織本局扶貧工作;歸口管理農業行業及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局計畫生育等工作。
3、計畫財務科
研究提出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開發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局管各項資金;承辦重大農業建設項目審查報批和扶持具有示範效應的產業化項目的工作;指導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行業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
4、外經招商科
研究制訂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和管理外向型農業項目;組織農業對外開放政策調研;組織實施農業援助項目;組織鄉鎮(民營)企業招商引資;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承辦有關部門授權的農業涉外事務。
5、科技教育科
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計畫和策;承辦 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組織協調農科教結合,指導農業教育工作,負責農民科技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業繼續教育培訓和農業職業教育工作;協調、指導鄉鎮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教育培訓;協調監督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擬定農業各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組織農業各產業的質量認證工作。
6、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科(加掛市場信息科牌子)
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全市農業生產標準和農產品質量標準、農產品質量認證和認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和檢測三大體系建設和管理,農產品全程(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生產過程)的質量監控及農產品包裝標識管理,組織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進出口價格政策建議,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市場信息,承辦農產品批發市場、項目的審查報批,負責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市場體系建設。
7、糧油作物科
研究擬定糧油作物的近期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糧油作物發展的有關產業政策;調查分析糧油作物生產形勢和開發動態,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布局、農產品加工、質量改進、效益提高和耕作制度改革措施;指導糧油作物產業化工作;組織協調糧食作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總結推廣發展糧油作物帶方向性和有關指導示範作用的先進經驗,提出糧油作物生產重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開發計畫。
8、經濟作物科
研究擬定經濟作物的發展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經濟作物發展的產業政策建議;調查分析經濟作物生產形勢和市場動態,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布局、產品加工、質量改進、效益提高和栽培方式改革措施;指導經濟作物產業化工作;組織協調經濟作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總結推廣發展經濟作物帶方向性和有指導示範作用的先進經驗,提出經濟作物重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開發計畫。
9、蔬菜科(加掛邵陽市人民政府蔬菜工作辦公室牌子)
會同有關部門擬制我市“菜藍子”工程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業菜地、商品菜基地的生產技術指導,組織貫徹實施《湖南省城鎮蔬菜基地管理條例》,負責菜地開發基金的收繳,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基金管理,抓好菜地開發。
10、鄉鎮企業規劃統計科(加掛農村第三產業指導科牌子)
負責全市鄉鎮(民營)企業(含工業企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制訂全市農村第三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扶持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措施;引導農村剩餘勞動力向第三產業轉移,對農村第三產業發展進行巨觀指導並提供各類服務;指導鄉鎮企業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和資產評估工作。
11、農業產業化指導科(加掛邵陽市人民政府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牌子)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規劃協調農產品基地建設、龍頭企業建設和交流服務;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擬定有關農業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對農業產業化的資金扶持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產品質量和標準化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指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建設工作。
12、企業農場工作科
指導全市農墾企業工作,幫助協調各方關係;總結交流推廣場所、企業建設和管理的新典型和經驗;負責局屬企業的管理,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困難職工生活待遇和各種矛盾的調處,維護局屬企業穩定,指導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
13、農業行政執法支隊(與政策法規科合署辦公)
負責涉農法律法規和《鄉鎮企業法》及有關法規政策行政執法監督,集中統一行使農業行政處罰職能,具體負責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培訓,開展農業法制建設調查;負責農業各類違法案件的查處,打擊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農業執法活動;行使法律賦予農業局的各種行政許可、檢查權,審查發布審批事項和採取強制措施;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對農業投入品、農業環境、基本農田保護、植物檢疫、農業產出品質量安全進行執法監察;負責調解有關糾紛、爭議;負責對縣(市、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機構進行業務指導;負責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執法事務。負責組織、協調並參與本局主管產業方面的政策和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指導全市各級農業部門的有關法制工作,承辦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14、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老乾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學習宣傳國家和中央的有關檔案精神;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的具體落實;及時穩妥地處理離退休人員的來信來訪,妥善辦理離退休人員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做好離退休人員節日慰問,探視和慰問住院治療的離退休人員;做好離退休人員逝者生平事跡介紹;組織有益於離退休人員同志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並按規定程式報批,人員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地理位置

地址:寶慶中路城南公園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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