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怕青牛,
烏豬犯猿猴;
蛇虎如刀剁,
雞犬淚交流。
禁忌如:同姓不婚,姑舅不還家,老少婚。《禮記》曰:“娶妻不取同姓。” “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反映出舊時婚姻的清規戒律。
在不犯衝剋、禁忌的前提下,男女雙方包括家庭都感到滿意即行定婚。定婚後,男方選擇吉日,:降寫有“敬求金諾”等宇樣,有固定格式的紅紙帖連同聘禮送至女方家,稱“傳啟”,女方將寫有“謹遵台命”和女子生辰八字之類字樣的紅紙帖回復男家,稱“回啟”;回啟後,男方根據情況擇定嫁娶日期。舊時不同年齡(屬相)的女孩有固定的出嫁月份。
(女子屬相,下同)
正七迎雞兔
二八虎和猴。
三九蛇與豬,
四十龍和狗。
牛羊五、十一,
六臘馬與鼠。
至期,男方打發轎、車到女方家搬娶,當天不返回即視為“過轎”;花轎迎娶,女方差親友送嫁妝隨轎同行,曰:“送嫁妝。”新娘上轎前要啼哭,流眼淚,但不能“痛哭”,只能“甜哭”曰“灑金豆”。新娘上轎要由哥哥“抱”上花轎,叫“抱轎”,抱轎也有講究:要十指扣攏,掌背朝上,新娘雙膝跪在掌上,伏在肩頭。親眷護持走出家門曰“出閣”。到新郎家下轎,由家中“全福人” (上有公婆,下有子女者)攙出,曰“領親”;8今未婚女孩引領,曰“迎轎”;緩行中,司儀抱斗向新娘頭上撒“五穀”,唱諾:
一撒長命富貴, 二撒金玉滿堂。
三撒良田千頃, 四撒騾馬鹹行。
五撒五子登科, 六撒六六成雙。
七撒七子八婿, 八撒八仙漂洋。
九撒早生貴子, 十撒五世同堂。
在眾人的簇擁下,新郎新娘在中堂香案前行拜堂成親之禮:
曰: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對拜
跪拜畢,送新郎新娘入“洞房”,在司儀的安排下,行“坐帳、喝交杯酒、吃長生面”之禮。禮畢,在傳統意義上即視為正式結婚,受社會尊重和“法律”保護,叫明媒正娶。當日,設宴款待賓朋,盛行鬧房討喜;下午,新婚夫婦給長輩親眷行磕喜頭大禮;晚上,設席請親友街坊來家飲酒“送房”,調笑戲謔,歡洽至深夜,將新郎新娘送入洞房安歇。鬧房不分男女老幼,皆可笑鬧,稱娶媳婦“三天不分大小”。婚後三天,女方打發親人等接女兒回娘家,當天日落前送回,稱“接短趟”,或派親人到男家探視,稱“瞧親”。婚後滿月,女方接閨女回家,3白—9天送回,同時置備男家所需用品,如饅頭、鞋襪等,稱“回門”,禮節比較隆重。
貧窮人家無力舉辦婚事,一切從簡,也不為過。舊時送幼女到婆家養活的稱“童養媳”,夠結婚年齡完婚稱“並親”或“圓房”。童養媳只有圓房後才可與丈夫同床。
舊婚俗重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現代主要體現是“婚姻自主,戀愛自由”,尊重男女雙方的自由選擇和情感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實施以後,政府提倡:戀愛自由,禁止包辦代替和買賣婚姻。男女雙方自願結合,履行法律手續,在戶口所在地政府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明書,視為合法夫妻。婚禮有按舊習俗操辦的,也有按新風尚舉行的,但主要體現文明、節儉、歡快和諧。
慶祝
祝彌 婦女生育第一胎嬰兒,丈夫於嬰兒出生後第6天帶紅雞蛋到岳父母家報喜:12天為“小滿月”,一般由嬰兒舅母帶饋贈品如米、面、雞蛋、紅糖。(現實有童車、兒童玩具)等,送給嬰兒,稱“送祝彌”。嬰兒滿月後接去外婆家叫“回姥家”。
刷壟 七十年代以來,農村建新房,親友為表示祝賀,贈送菸酒等物,稱刷壟。
過生日 嬰兒周歲時,父母備辦生日蛋糕、玩具等為嬰兒慶祝,稱“過生日”。過生日時,親友可置備禮物送去表示祝賀,六七十歲以上老人,其子女在父母重大生日時舉辦喜宴祝壽,稱“過大壽”,親友備壽禮慶賀,場面十分隆重。
喪葬 舊時喪葬,陋習很多,迷信色彩很濃。但有些習俗也是對亡靈的追悼、懷念。死者咽氣前,家人要為其更衣、洗臉、剃頭,收拾妥當後:陣其臥床調正。咽氣後,長子到村口喊“上西南大路”,兒女披麻戴孝,布告親友。然後趕製棺材,將死者抬入棺材內稱“成殮”。成殮後設靈堂,孝子跪臥守靈,靈堂前設“靈棚”、祭桌、豎大幡,懸掛死者遺像,祭桌上擺果供香燭,親朋街坊在出殯日期前去弔喪,來吊者送挽幛(今送花圈);富裕人家請僧侶誦經念佛,“超度”亡靈稱“做道場”。停靈期間,孝子領家人及親眷抬湯罐到“土地廟”哭祭,稱“點湯”,點湯的次數多少視死者的年齡輩分和家中狀況而定,一般3——5次。出殯前,要舉行“家祭”、“辭靈”,出殯時,孝子、親友再作“路祭”。請風水先生擇地安葬,入土為安。3日後,全家人再作墓祭,添墳培土稱“圓墳”;百日,周年都要舉行祭奠,以追悼亡靈。孝子在出殯前不洗漱,百日內不理髮,周年內不坐板凳,3年內不貼紅春聯,以各種不同方式追念亡靈,表達對親人的哀思之情。
殯葬改革以後,政府推行火葬,廢止土葬,提倡移風易俗,破除封建迷信陋習,喪葬從簡,很受民眾歡迎。
祭祀 清明節、農曆七月十五、冬至、春節是百姓祭祀的重大節日,或燒紙或祭拜或敬獻遙祝,採用不同方式紀念亡靈,追思幽冥,純化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