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縣財政局

邱縣財政局是政府綜合經濟綜合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全縣財政收入,按照有關政策,加強財政資金支出管理,大力支持我縣經濟建設,確保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穩定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財政法規、政策、方針,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制定本縣的財政發展規劃和地方財政制度;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積極組織各項財政收入,做到按月均衡入庫,完成全年財政收入任務。

(三)組織領導全縣財政工作,編制全縣財政工作長遠規劃、年度計畫,確定年度財政工作重點,下達全縣年度財政收支任務。

(四)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縣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年度預算及執行情況,報告全縣財政決算,管理全縣各項財政收入和支出。

(五)嚴格控制財政支出,減少公用經費支出,大力壓縮社會集團購買力,認真搞好經費支出的測算,按照“縣內資金保吃飯,縣外資金搞建設”原則,確保全縣公教人員工資的正常發放,確保財政收支平衡,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六)組織實施國有股權管理;負責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核定全縣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對縣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進行考核;管理全縣評估業務,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七)辦理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包括基建項目的財政撥款、財政投入的科技三項費用、挖潛改造資金、支農資金等。

(八)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制定社保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九)執行國家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規章制度;承擔世界銀行貸款談判與磋商業務;管理縣政府的債權和債務。

(十)貫徹並監督執行《新會計制度》,負責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會計的法律法規,制定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指導全縣會計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加強非稅收入資金管理,嚴格按照《河北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和“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好非稅收入資金,做好票據的管理工作,加強源頭治理。制訂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以及各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的重點案件。

(十三)負責制定財政科研和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和全縣行政、事業、企業及鄉鎮和農村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負責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省財政廳、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11個科室:辦公室、預算科、會計股、財監科、農財科、綜合科、企業科、政府採購辦、國庫科、投資評審中心、財政集中支付中心。

一、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辦公室(對口省廳、市局處室:辦公室、黨辦、人教處、紀檢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有關重點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新聞發布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管理機關財務;負責文電、保密、信訪、檔案管理等項事務;負責組織開展財政人員警示教育,分析研究各類違法違紀案件發生的規律和特點,配合局有關科室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財政人員反腐倡廉意識,進一步推進財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預算科(對口省廳、市局處室:預算管理局(處)、社會保障處、教科文處、行政政法處、編審中心、稅政處):負責編制年度縣政府綜合預算草案;執行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制訂地方預算管理體制、管理制度;負責辦理省市對我縣的轉移支付資金;辦理市對我縣的專項補助、稅收返還年終結算;審核稅收減免;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三)綜合科(對口省廳、市局處室:非稅收入管理局、經濟建設處、綜合處):負責納入縣預算管理的有關行政性收費和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收入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的法規和制度;編制非稅收入資金收支預算、決算,分析非稅收入資金狀況;管理基本建設類投資和施工,負責管理專項基本建設類投資。

(四)財務管理科(對口省廳、市局處室:企業處、統評處、產權交易中心、國資委、金融辦、農業處、涉外處、農村財政管理處、稅改辦、開發辦、財監處):負責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制訂地方國有企業稅後利潤分配政策;管理國有工業、糧食、供銷、商貿、醫藥、城鄉公用等部門的企業、事業單位財務以及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制定有關企業財務制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參與研究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技術改造等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抓好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負責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參與農業發展,農村改革政策、法規的研究,協調有關科室確定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負責支農資金、農發資金和世行貸款的管理和發放工作;負責稅費改革後的農村相關事項;負責審批和匯總農口各部門的預算和決算、並辦理撥款和繳款事項;負責匯總和審核農口各部門財政支援農村生產資金預算、決算。負責研究制定財稅監督規劃,財政監督政策、法規和制度;組織開展財政監督工作;負責國債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局有關科室的財政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情況,並對其違反財政紀律的問題進行處理;對全縣各部門執行財稅政策、法令、制度和財經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對執行財經紀律人員打擊報告的重點案件。

(五)國庫科(對口省廳、市局處室:國庫處):負責研究和推行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負責資金調度;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新帳戶開始及管理;負責專戶管理及核算;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工資銀行化發放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月旬報及決算編制;負責協調預算執行中的有關問題,向有關領導、部門及時反饋預算執行情況。

二、局屬事業單位的配置、職能

(一)集中支付中心。集中支付中心為局屬一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管理納入集中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配合局有關科室制止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規範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充分發揮集中核算作用,加強資金管理,強化財務管理,減少財政資金浪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信息中心(對口省廳、市局處室:信息中心)。信息中心為局屬一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局的信息網路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培訓提高全局工作人員的計算機知識水平,掌握現代科技信息和科學管理方法,加快財政信息網路建設,促進實現辦公自動化。

(三)會計事務所(對口省廳、市局處室:會計處)。會計事務所為局屬一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會計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執行《新會計制度》;負責在職會計人員和新增會計人員的《會計證》辦理工作;組織全縣會計人員進行會計電算化培訓;管理中華會計函授學校的有關工作;制定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表彰和獎勵會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會計人員;組織實施會計專業職務條例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

(四)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對口省廳、市局處室:採購辦、控辦)。政府採購辦公室為局屬一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事業收入以及政府信譽或財政擔保的借貸資金、政府性其他資金)進行購買貨物、工程施工、接受服務等各種採購行為的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違反政府採購紀律的行為進行查處,規範政府採購行為,節約財政資金。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

人員編制

現有在職人員47人,其中正式幹部職工42人。全局在職人員中專學歷約占24%,大專學歷約占38%,本科學歷約占38%。局領導班子6人,平均年齡4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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