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弘

邱弘,字寬叔,上杭人,明朝中期大臣。

人物生平

【明朝人物】

天順末進士。授戶科給事中。數陳時政。成化四年

春,偕同官上言:“洪武、永樂間,以畿輔、山東土曠人稀,詔聽民開墾,永不

科稅。邇者權豪怙勢,率指為閒田,朦朧奏乞。如嘉善長公主求文安諸縣地,西

天佛子札實巴求靜海縣地,多至數十百頃。夫地逾百頃,古者百家產也。豈可徇

一人之私情而奪百家恆產哉?”帝納其言,詔自今請乞,皆不許,著為令。札實

巴所乞地,竟還之民。弘再遷,至都給事中。

人物評價

六年夏,山東、河南大旱,弘請振。因言:“四方告災,部臣拘成例,必覆

實始免。上雖蠲租,下鮮實惠。請自今遇災,撫按官勘實,即與蠲除。”從之。

萬貴妃有寵,中官梁芳、陳喜爭進淫巧;奸人屠宗順輩日獻奇異寶石,輒厚

酬之,糜帑藏百萬計。有因以得官者。都人仿效,競尚侈靡,僣擬無度。弘偕同

官疏論宗順等罪,請追還帑金,嚴禁侈俗。事下刑部,尚書陸瑜因請置宗順等於

理,沒其貲以振饑民。帝不許,但命僣侈者罪無赦,然竟不能禁也。

京師歲歉米貴,而四方游僧萬數,弘請驅逐,以省冗食。又請發太倉米,減

價以糶,給貧民最甚者。帝悉從之。復言:“在京百獸房及清河寺諸處,所育珍

禽野獸,日飼魚肉米菽,乞並縱放,以省冗費。”報聞。使琉球,道卒。

弘與毛弘同居言路,皆敢言,人稱“二弘”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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