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交通運輸局

邯鄲市交通運輸局

邯鄲市交通運輸局是邯鄲市主管全市交通運輸工作的職能部門。

機構職能

邯鄲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二)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捷運和軌道運輸等行業方針政策、地方法規草案、發展戰略和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邯鄲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定有關政策和標準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捷運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組織推進全市城鄉公交一體化的實施,指導協調運輸企業客運線路運營。

(四)承擔全市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職責。組織擬定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退出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運輸市場、運輸服務、車輛維修、停車場、搬運裝卸、機動車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和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市管轄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治污染及安全監管,負責船員管理、參與事故調查有關工作。

(六)負責提出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項目的報批工作;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行業內部審計。

(七)承擔全市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貫徹落實公路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公路及其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組織協調公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收費公路管理。

(八)承擔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交通戰備工作。

(九)擬定全市民航行業有關規劃,負責全市民航業發展和管理的組織協調。

(十)承擔全市公路路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治理運輸車輛超載。

(十一)負責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並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二)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三)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涉外事宜,指導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通運輸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四)負責城市公共運輸的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場站建設和線路設定工作。

領導信息

局長:楊萬春

內設機構

邯鄲市交通運輸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提案、督查、外事等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起草重要報告、領導講話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財務、後勤行政管理;組織重要事項的調研,歸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新聞、宣傳、應急事件處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精神文明辦公室)

負責交通運輸法制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行業政策研究;指導利用外資和民間資本工作;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行業思想政治建設;指導行業體制改革;指導行業節能減排。

(三)綜合規劃處

編制全市綜合運輸發展規劃和計畫;擬定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及分年度實施的資金使用計畫;參與擬定全市物流業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組織實施交通基礎設施新改建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負責有關環境保護、統計、預測和信息工作。

(四)財務處

負責擬定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公路收費項目、標準及收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負責交通運輸資金管理、財務監督檢查、預算、決算、政府採購、信貸和銀行賬戶有關事宜;負責行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業務指導;指導行業財務工作。

(五)人事勞動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管理;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組織建設及成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業職業資格、行業特有技術工種的職業技能鑑定與管理;指導行業的人才隊伍建設。

(六)行政許可服務處(科技教育處)

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科技、教育、信息化的綜合管理和指導;擬定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科技項目開發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指導行業繼續教育、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公路運輸學會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入駐行政服務大廳的公路建設、路政管理、運政管理、海事管理方面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對入駐行政服務大廳行政許可事項及視窗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承辦本部門授權的行政許可及相關服務事項。

(七)基建管理處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交通運輸基本建設管理的有關政策、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標準;負責交通運輸建設從業單位及人員的資質管理;負責交通基礎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與審批、施工許可、設計變更、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和工程造價管理。

(八)運輸安全處

擬定公路、水路、民航等運輸行業的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不同運輸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銜接;指導運輸市場的行業管理和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城鄉客運,承擔規定的物流市場有關管理;提出全市民航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與綜合運輸體系相關的專項規劃建議,擬定全市民航有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民航業發展和管理的組織協調;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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