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治

語出:《書·周官》:“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孔傳:“天官卿稱太宰,主國政治,統理百官,均平四海之內。”《周禮·天官·冢宰》:“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鄭玄註:“邦治,王所以治邦國也……故《大宰職》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

邦治
拼音:
解釋:1.古指掌建邦的六典以佐王治邦國。泛指國家的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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