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平步青雲
康熙五十年(1711年),那蘇圖襲拖沙喇哈番世職,授藍翎侍衛,在皇帝身邊當差。雍正元年(1723年)任兵部侍郎,雍正四年(1726年)調黑龍江任黑龍江將軍,雍正八年(1730年)又調任奉天將軍。乾隆元年(1736年)擢為兵部尚書,次年調往刑部任職,授兩江總督。
致力邊防
那蘇圖在兩江總督任上,奏疏乾隆帝增建、改建沿海炮台,以加強海防。他的建議得到了皇上的恩準,實行的效果也不錯。
深受嘉獎
那蘇圖任兩江總督時,有一年江南大旱,乾隆帝從福建調撥了三十萬石倉米賑恤災民。那蘇圖提出,其轄區內沒有出現災情的州縣,當年用於漕運的糧食全部截留,用以賑災,這樣兩江地區不愁沒有糧食接濟百姓。那蘇圖認為,福建是海防重地,且自身並不產糧食,那蘇圖上疏乾隆帝留下從福建調撥的三十萬石倉米中的三分之一,另外二十萬石米仍運還福建。乾隆帝誇獎他有封疆大臣的氣度。
乾隆四年(1739年),皇帝下詔免兩江地丁錢糧。那蘇圖上書說:“向來豁免錢糧客群者不以貧富為劃分標準,然而糧食歉收對於大戶而言,沒有傷其元氣;而對於平民百姓而言,多免除一些,便多受到一些恩惠。請求按照各州縣實際在冊徵收數量為依據,應徵收銀兩五錢以下的全額免除;應徵收銀兩五錢以上五兩以下的,酌情免除;應徵收銀兩五兩以上的,一律不得免除。”他的這一措施不僅減輕了平民的負擔,還得到了皇上的嘉獎。
心繫百姓
乾隆五年(1740年),那蘇圖任刑部尚書,不久後出任湖廣總督。乾隆六年(1741年),那蘇圖調任兩江總督。乾隆七年(1742年),調任閩浙總督。那蘇圖任閩浙總督期間也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他上書朝廷,請求裁減福建鹽場浮費,場員受年節規禮,以不枉法贓論罪。
乾隆八年(1743年)那蘇圖建議朝廷,當前對於出海的同一漁船多次徵稅的陋規應當廢止,受到批准,減輕了漁民負擔。
直隸任職
乾隆十年(1745年)五月,那蘇圖繼高斌之後出任直隸總督。在任上,那蘇圖上奏並推行《八旗屯田章程》。乾隆十二年(1747年),那蘇圖又上奏關於山海關的事項,建議禁止一般民眾到滿族發源地的山海關外謀生,受到批准,加太子少傅。 一年後,那蘇圖加太子太保銜,任領侍衛內大臣,仍兼直隸總督。
卒於任上
乾隆十四年(1749年),乾隆帝任命那蘇圖暫時署理河道總督一職。不久後,卒於任上,賜祭葬,諡號恪勤。
主要成就
那蘇圖在任兩江總督期間,順應時勢的變化,用事實說明江浙沿海警備關卡不用恢復舊制,反對顧琮“設塘堡復衛所”的建議,但濱海炮台應增建、改建,以加強海防力量。
那蘇圖任閩浙總督期間也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減輕了出海打漁者的經濟負擔。
史籍記載
《清史稿·那蘇圖傳》。
軼事典故
那蘇圖在直隸總督任內,堅持立場參劾出身官僚世家的原刑部侍郎勵宗萬,指控他縱容其弟弟勵宗奕在老家靜海霸占官田,不交價銀,強收租息。結果使這個書畫名氣很大、卻捲入受賄醜聞的勵宗萬,不僅受到鞭笞,還被罰出資修復固安城牆來贖罪。這件事確是大快人心,也是可讓那些依仗職權、貪污腐化的人引以為戒。
親屬成員
女:忻貴妃,乾隆帝妃嬪之一,育有皇六女、皇八女。
人物評價
乾隆帝評價:“那蘇圖任封疆大吏時,公忠敬慎,頗有政績。”
《清史稿》評價:“那蘇圖因清明廉潔而著稱。”
後世紀念
那蘇圖墓在北京房山北莊村東,是現在的燕化消防隊西南邊。那蘇圖墓毀於1964年。由於墓地被毀多年,地面遺蹟幾乎蕩然無存,僅留有滿文殘碑和雕刻著海水江牙的漢白玉碎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