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遠飛

邢遠飛

邢遠飛,男,瓊海市政府原副市長。2015年6月,邢遠飛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決定逮捕。2017年6月,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邢遠飛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5萬元。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邢遠飛邢遠飛
2010年初,當選瓊海市副市長。

2015年7月,被免去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涉嫌違紀

違紀被查

2015年5月18日,據海南省紀委網站訊息,海南瓊海市政府副市長邢遠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6月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受賄犯罪對瓊海市政府副市長邢遠飛(正處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犯罪事實

2010年至2015年,邢遠飛利用分管旅遊、交通、國土、規劃建設等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賄賂人民幣347.2萬餘元、32萬港幣、價值9.4萬元的歐米茄手錶一塊。

違紀處理

2016年7月18日,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5萬元。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