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經濟技術合作局

(二)擬訂全市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全市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跟蹤、協調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前期運作、申辦設立程式和後續服務工作。 (三)負責國外、域外來我市舉辦各類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和服務工作;承辦國內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組織縣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洽談活動;承辦市政府招商引資代表團出訪的聯絡、洽談和出國手續申辦等工作;組織參加國外、域外展銷展覽工作。 (六)負責國外、域外的經濟技術信息交流,掌握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情況;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網路建設工作。

(三)將吉林遼源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招商引資職責劃入市經濟技術合作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落實省利用內外資和區域合作的法規和規章,擬訂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全市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跟蹤、協調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前期運作、申辦設立程式和後續服務工作。
(三)負責國外、域外來我市舉辦各類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和服務工作;承辦國內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組織縣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洽談活動;承辦市政府招商引資代表團出訪的聯絡、洽談和出國手續申辦等工作;組織參加國外、域外展銷展覽工作。
(四)負責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的審批及外商投資企業重要事項的變更;負責限額以上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負責為我市域外投資企業提供服務,制定相關服務政策和措施;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工作。
(五)負責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總體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設立和組織申報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開發區發展規劃,審查開發區重大建設項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建設工作。
(六)負責國外、域外的經濟技術信息交流,掌握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情況;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網路建設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技術合作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機關文字綜合、重要檔案審核、文電、機要、保密、安全防火、保衛、檔案、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對外協調、聯絡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及相關工作。
(二)招商項目管理科。
擬訂全市國內外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招商引資的統計、調度、重大項目的跟蹤落實工作;負責經濟技術信息交流,掌握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情況;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資現狀,向市政府報送有關動態;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有關招商引資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及審核;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網路建設工作;為企業招商引資進行協調聯繫,提供信息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市內外的大型展銷展覽活動。
(三)國內投資合作科(經濟聯合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國內外技術合作、招商引資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聯繫、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國內外技術合作、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市橫向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國內經濟技術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組織縣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洽談活動;承辦市政府代表團到域外開展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洽談等有關工作;負責國內投資者來我市投資的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建立和聯絡國內友好城市工作。
(四)國外投資促進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參與擬訂全市外商投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外商投資促進的政策和相關措施;指導和管理國外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和參與全市重大境外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市政府招商引資代表團出訪的聯絡、洽談和出國手續申辦等工作;負責境外來我市舉辦各類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和服務工作,組織縣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洽談活動;協調縣區、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國外投資者來我市投資的諮詢服務工作。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利用外資和區域經濟合作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經濟技術合作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五)投資企業服務科。
負責為已獲批准的外商投資企業頒發批准證書並備案;負責全市利用外資的綜合統計;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履約情況;負責組織並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承擔為全市已設立的投資(內外資)企業經營提供服務工作,擬訂相關服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有關問題,指導全市內外資服務工作、參與全市“軟環境”的整治工作和協調處理國內外投資企業的來信、來訪和投訴等工作;協調聯絡在我市投資的國內外投資者,聯繫外企協會和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中心。
(六)開發區管理科(工業集中區管理科)。
負責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總體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設立和組織申報等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開發區發展規劃,審查開發區重大建設項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建設工作;指導開發區擬訂經濟發展指標和計畫及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指導開發區的對外宣傳和網路建設工作。
負責提出市政府經濟技術顧問人選,報市政府審批;做好經濟技術顧問為我市招商引資的銜接、協調;負責顧問在本市工作期間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落實經濟技術顧問為我市經濟建設提出的建議。負責外埠遼源商會的協調聯絡,推進以商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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