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9號),設立遼源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2017年11月,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中等職業學校設定、撤併、更名等審批事項。

(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統籌規劃,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強統籌規劃,整合職教資源,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擬訂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機構調整、速度,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監測縣區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原則;管理直屬單位的教育經費,並對收費與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按照規定管理國外、國內對我市的各項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四)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中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師範教育及其他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等教育教學改革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協調各縣區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開展教育與國內外交流工作;宣傳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五)組織對全市中等及其以下教育學校、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六)貫徹和執行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根據國家頒布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意見;指導全市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協調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文明校園建設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穩定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學校招生和畢業生就業的有關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市的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負責自學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職工、職業技術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九)負責管理、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

(十)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發布。

(十一)規劃並管理全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實驗、教育情報、統計資料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二)綜合管理和指導直屬各級各類學校及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信訪、投訴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建議(提案)辦理、安全保衛、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應急管理、督查督辦、政務協調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教育資源配置與整合以及學校網點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信息統計、分析、上報和發布;協調財政、發展改革部門擬訂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管理和使用好教育經費;擬訂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市屬以下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結構調整;負責組織編制直屬單位年度教育經費支出預算和決算;負責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及校舍維修項目的資金分配、設計、審定、組織招投標、施工管理、竣工驗收和工程決算;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財務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物資的政府採購工作,指導全市學校校園綠化美化、校舍建設與管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指導全市高校實施後勤社會化改革;負責有關工商、稅務、物價、財務檢查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教師調配和獎懲工作;負責局機關科級以下公務員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工作;重點推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制定教育教學指導檔案;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市中國小思想道德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工讀教育等工作;負責中國小現代教育技術的套用和圖書資料、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負責局直基礎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初高中招生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全市初高中學業考試工作;指導和管理教材編寫和使用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工作;管理和指導社會力量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工作;協調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五)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有關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協調指導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及教學改革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活動的組織管理和評估及大型活動的策劃和組織;負責學校衛生檢查工作。

(六)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貫徹執行職業與成人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和規章;擬訂全市職業與成人教育的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職教實訓資源的統籌規劃與配置使用協調工作;負責中等職業與成人學校招生及就業指導、學籍管理、專業基礎和技能考核工作;負責對專業課教師的培訓、崗位技能考核;擬訂全市成人社區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力量舉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管理與指導及職業證書考試工作;負責農村職業與成人教育改革及農村實用技術人才培訓;負責職工、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職業、成人教育教研、科研工作。

(七)遼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承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教育督導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組織督學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的教育工作實行全面指導、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導縣區的教育督導工作;完成重要會議材料和重要工作督導報告的起草工作。

(八)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有關教育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學校計畫生育和愛國衛生工作。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教育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教育行政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和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教育行政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九)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直屬單位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統一管理局直屬單位黨組織關係;負責局直屬單位局管領導班子建設及其幹部的培養、選拔、任免、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聯、統戰、離退休幹部、老科協、關工委和紅十字等工作。

領導班子

林樹芬 遼源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肖振安 遼源市教育局副局長、兼遼源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劉盛偉 遼源市教育局副局長

李鑫宇 遼源市教育局副局長

周 君 遼源市教育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孫偉國 遼源市教育局調研員

楊秀英 遼源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趙 宇 遼源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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