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意見

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意見

《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意見》是於遼源市人民政府2011年2月23日印發的檔案。

法規頒布

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意見

工商經貿

遼府發9號

遼源市政府

2011-2-23

法規內容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源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駐市各中省直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招商引資工作,不斷提高利用域外資金的質量和水平,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牢牢把握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和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機遇,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一主線,重點鼓勵投資企業在我市投資新材料、新能源、醫藥健康、冶金建材、裝備製造(汽車零部件)、紡織襪業、商貿物流、信息服務和文化旅遊九大產業;積極促進投資企業在我市現代農業、節能環保、經營性公益事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投資。

二、對投資強度不低於每平方米5000元的新辦工業項目,土地出讓金足額繳庫後,由同級財政按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不同比例優惠:對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不足1億元人民幣的工業項目,可由同級財政部門按其實際繳納土地出讓金政府留成部分的30%或以上返還給企業,用於支持企業進行基礎設施改造;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工業項目,可由同級財政部門按其實際繳納土地出讓金政府留成部分的50%或以上返還給企業,用於支持企業進行基礎設施改造。

三、對於我市重點鼓勵和積極促進的投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工業類項目產值達到1億元以上的,從繳稅年度起,實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可由同級受益財政按一定比例返還給企業,用於支持企業發展生產。

四、國家和省制定的收費項目一律按照最低標準執行,辦理各種證照只收取工本費。堅決禁止行政執法部門對企業進行亂檢查、亂收費、亂處罰、亂攤派、亂評比等。

五、鼓勵全民招商、中介招商。對於為我市招商引資做出重大貢獻(引進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中介組織或中介人(不含國家公職人員),在引進項目形成實際投資後,由其向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提出申請,提供銀行出具的資金到位證明並填寫統一表格,經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財政局和投資企業會同相關部門確認後,可按實際到位資金額的2‰或以上獎勵中介組織或中介人,獎金由同級受益財政支付,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

六、對於符合我市產業政策並達到一定規模、需要兩個及兩個以上部門審批的投資項目,啟動並聯審批程式,並實行項目審批代辦服務。由項目招商主體部門牽頭,市政務公開辦組織市行政審批大廳相關視窗單位進行集中審批,辦結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

七、為招商引資、洽談項目、簽定契約、購買設備、引進技術和人才的企業開闢綠色通道,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優先、加急辦理出入境證件,提供“延時預約服務”。

八、外來投資者來我市投資,其子女在我市入幼稚園和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可根據本人意願,由教育部門負責統籌安排。

九、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明顯帶動作用的重大項目,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特殊優惠。

十、本意見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遼源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遼府發〔2002〕6號)同時廢止。

十一、本意見由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經合局)負責解釋。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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