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相應的實施意見。研究本區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預期目標,推進可持續發展工作。2、 組織研究提出本區產業發展戰略,擬定產業發展導向,最佳化產業發展布局,推進服務業能級提升;負責協調本區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 政策,做好相關規劃、政策的銜接平衡工作;深入推進上海市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開展本區金融服務業、專業服務業、商貿流通業、文化創意業、休閒旅遊業、航 運物流業等產業發展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信息化等新興服務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組織開展服務業引導資金申報工作,監測、規範資金使用。
3、研究提出本區年度經濟和社會的主要預期目標,編制年度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加強區域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和分析,提出調整政策建議。
4、 負責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及措施,組織提出年度本區重大項目計畫草案;按許可權核准、備案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本區外商投資項 目、本區政府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並上報由市發改委審批或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開展本區政府投資項目及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工作。
5、研究編制政府投資項目計畫及重大政府性項目投融資的方案,加強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和資金監管,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6、負責本區域資源的調查、梳理、整合及利用,最佳化資源配置,充分發揮資源在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7、 組織研究、論證和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統籌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論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推 進市場化改革及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政策;研究提出推動非公經濟發展和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政策;協調經濟體制改革中的其他問題,推進經濟 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
8、 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節能減排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制定全區年度節能計畫,確定年度節能目標和節能措施並協 調組織實施;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用能單位監督管理,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管理,會同相關部門確定節能監控的用能 單位名單;負責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對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節能情況進行定期監督和檢查。
9、依法行使統計行政管理職能,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和市情、市力普查;制定統計方法制度,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實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發布全區性重要經濟和社會統計數據;負責為區域統計提供相關資料;加強對街道統計工作的指導。
10、 依法行使價格行政管理職能,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負責制定本區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擬定和調整收費標準;負責本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開 展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監測工作;負責本區有關價格認證及鑑證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涉案財物價格鑑定、涉稅、涉紀財物價格認定、價格認證、價格糾紛調 解;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負責處理涉及本部門的價格舉報和投訴。
11、 負責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與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負責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下達的經濟動員工作任務;提出經濟和社 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和重大問題,推動社會事業的發展。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實施相關的執法檢查,負責與本單位 相關的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12、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