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執行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制定衛生計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及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配合相關部門發布、報送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訂和實施全市防治愛滋病規劃和措施。

(三)負責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

(四)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政策法規、制訂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組織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準入、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參與制定或增補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實施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督促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職責;負責擬訂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組織實施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貫徹落實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統計、數據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及基層衛生信息化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編報市級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管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一)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二)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組織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三)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制定實施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高等醫學臨床教學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四)指導、完善衛生和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完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

(十五)制定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人口文化建設等工作。

(十六)制定實施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

(十七)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中共遵義市委保健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市重大活動與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國家及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和調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目標績效管理、綜合協調、安全保密、建議提案辦理、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人口文化建設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黨委政策宣傳、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知識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計畫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管理、幹部監督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域的國內國際交流合作與國內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初審、報批等外事工作;負責衛生和計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牽頭培訓工作,組織實施高等醫學臨床教學和繼續醫學教育,負責重點學科建設,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負責衛生和計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組織指導黨政幹部教育管理工作。

(三) 目標管理科

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年度責任目標;配合相關科室完善衛生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統籌衛生和計畫生育責任目標考評工作;指導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各綜合治理部門的人口計生目標執行情況等相關的評估和考核工作;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年度責任目標;配合相關科室完善衛生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統籌衛生和計畫生育責任目標考評工作;指導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各綜合治理部門的人口計生目標執行情況等相關的評估和考核工作。

(四)發展規劃科

擬訂健康遵義戰略發展規劃;制定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承擔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牽頭擬定衛生和計生項目建設規劃和市級衛生和計生項目建設的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組織對人口規模、變化趨勢、結構等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分析研究。負責統籌、協調全市衛生計生系統信息化工作職能。

(五)財務科

承擔全市衛生計生系統資金、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工作;承擔機關及納入機關統一財務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規範管理。

(六)醫政醫管科(體制改革科、中醫藥管理科、衛生計生應急指揮辦公室)

組織對醫療機構、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精麻藥品、采供血機構管理和醫務人員執業等有關政策、規範和標準的貫徹實施;負責協調處理醫患糾紛,聯繫醫療事故鑑定辦公室、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工作;承擔全市醫療機構的西醫醫療廣告審批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統籌推進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行政審批事項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市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發展規劃;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中醫醫療機構、人員、中醫技術準入制度;指導高等中醫藥臨床教學、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協調中醫藥和民族醫藥基礎研究及臨床運用研究,指導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技術開發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擬訂全市幹部醫療保健政策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大活動及重要外賓來遵的醫療保障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參與制定或增補基本藥物目錄;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執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指導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疫苗)電子監管建設;承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擬訂衛生計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各地突發公共衛生計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計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計生突發事件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配合相關部門發布或報送突發公共衛生計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公共衛生科(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規劃、規範;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指導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實施;承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公共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等管理工作;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配合相關部門發布或報送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擬訂全市防治愛滋病的規劃和措施;承擔愛滋病防治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承擔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八)家庭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基層貫徹落實計畫生育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決策;推進基層計畫生育網路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工作;指導基層開展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的創建、鞏固和提升工作;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協助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

(九)婦幼健康科(出生缺陷干預科)

擬訂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劃,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依法規範指導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直屬單位

(一)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遵義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

(二)遵義市婦幼保健院(遵義市婦女兒童醫院、遵義市第二人民醫院)

(三)遵義市第三人民醫院(遵義市中醫院)

(四)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遵義市傳染病醫院)

(五)遵義市第五人民醫院(遵義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附屬醫院)

(六)遵義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七)遵義市中心血站

(八)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

(九)遵義市衛生人員教育中心

(十)遵義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現任領導

副主任雷鵬遠:負責基層衛生、衛生政策法規、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疾病預防控制、衛生和計畫生育責任目標考評等工作。分管公共衛生科(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目標管理科。

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輝傑:負責衛生計生人事(人才)、科技教育及對外交流合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合醫辦。

黨組成員、副主任楊躍嵐:負責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三結合”、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基層計畫生育指導、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衛生計生髮展規劃、項目建設及管理、統計和信息化建設管理等工作。分管家庭發展科、發展規劃科。

黨組成員、副主任聶令芬:負責衛生體制改革、醫療機構管理、中醫、血液管理、衛生應急、機關財務、事業經費和基本支出預決算、婦幼健康等工作。分管醫政醫管科(體制改革科、中醫藥管理科、衛生計生應急辦公室)、財務科、婦幼健康科(出生缺陷干預科)。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文遠強:負責機關事務、文秘政務、保密、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衛生計生宣傳教育、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主持機關黨委全面工作,分管委辦公室(宣傳科)。

黨組成員、市愛衛辦主任徐登強:主持市愛衛辦全面工作。負責信訪、維穩、綜治和安全生產、脫貧攻堅等工作。

市計生協會調研員石燕來:協助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工作。

市計生協會秘書長王曉瑜:負責市計生協會日常事務工作。

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胡代書:負責醫改辦具體日常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正縣級幹部張曉兵:協助聶令芬同志具體負責醫政醫管科(體制改革科、中醫藥管理科、衛生計生應急辦公室)、婦幼健康科(出生缺陷干預科)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副調研員李萍:協助雷鵬遠同志具體負責公共衛生科(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目標管理科工作。

副主任李琨(掛職):協助張輝傑同志負責科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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