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遵義市糧食局是遵義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糧食工作的工作部門。行政職能
(一)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擬定糧油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二)承擔糧食供應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職責;承擔指導協調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工作;負責指導縣、區(市)間糧食餘缺調劑工作。
(三)提出儲備糧規模建議;負責糧油儲藏技術和標準的推廣套用工作;承擔市級儲備糧行政監督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對市級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縣級儲備糧管理和農村科學儲糧工作。
(四)擬訂執行糧食流通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實施方案並監督檢查;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許可工作。
(五)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擬訂糧食行業發展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指導糧食企業開展產業化經營;負責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糧食風險基金、糧食流通專項基金的使用計畫並監督管理。
(七)承擔保障駐遵部隊軍糧供應工作;負責軍糧供應資格認定的初審工作;指導各地軍糧供應隊伍和網路建設。
(八)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九)接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領導和管理,定期向其報告工作;對涉及本部門的群體性上訪、公共突發事件應及時處置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對緊急情況需直接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請示時,應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負責擬訂需要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請示事項文稿,並送主管部門審核、研究呈報。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和省糧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機要、檔案、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信訪、督查、安全保密、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提案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目標管理等工作;管理機關公產,負責後勤行政事務。
(二)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
承辦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組織本系統學習、宣傳黨和國家有關糧食工作的政策法規;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監督檢查各類糧食經營主體的最低庫存量和最高庫存量制度的執行;有計畫地組織全市糧食行政部門執法人員的學習培訓;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行業發展科
擬訂糧油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經驗交流、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全市糧油集貿市場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各類糧食經營主體信息資料庫;協調指導全市糧油工業生產,承擔糧油工業統計工作;指導全行業的安全生產等工作;承擔協調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工作。
(四)監督檢查科
擬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許可工作;制訂各類糧食經營主體經營台賬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糧食質量、糧食流通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糧食流通統計制度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對全市糧食行政人員的執法行為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五)調控科(儲備管理科)
承擔糧食供應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我市糧食應急預案的日常工作;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地方儲備糧的管理和農村科學儲糧工作;提出市級儲備糧的總體布局、規模、收儲、動用建議。
(六)財務統計科
擬訂糧食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糧食收購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糧食直補資金及各項專款計畫並監督管理;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調查了解糧食購銷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並進行指導;承擔綜合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全市供需平衡調查,建立糧食供需平衡信息資料庫;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調查了解糧食購銷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並進行指導。
(七)軍糧供應辦公室
指導駐遵部隊軍糧供應工作;負責軍糧供應資格初審工作;指導各地軍糧供應隊伍和供應網路建設。
理念及發展戰略目標
“國以民為重,民以食為天”,遵義市糧食局堅持“管糧衛國,理糧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省委、省政府“工業強省、城鎮化帶動”的發展戰略目標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我局定能為“十二五”期間遵義市建設添光增彩。“十二五”全市糧食流通發展總體目標要求是:按照有利於巨觀調控和應急供應,有利於城鄉統籌和搞活流通,有利於發展糧食產業化和帶動農民增收,有利於擴大開放和聚集發展,有利於滿足城鄉人民消費需求和改善民生的原則,加快糧食“四大體系”建設,基本形成設施先進、布局合理、結構最佳化、管理科學、技術領先、保障有力的糧食巨觀調控體系、現代糧食市場體系、糧食產業化體系、糧食行政執法監督保障體系,使我市糧食巨觀調控能力和市場調節作用明顯增強,糧食行業發展水平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