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殘聯2006年工作安排意見

一、繼續抓好殘疾人康復工作。 8、智力殘疾人康復。 2、做好殘疾人來信來訪工作。

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體思路是:實現殘疾人事業發展與全市發展目標適應、統一標準,兼顧特性,同步實施,大體一致,建立和完善殘疾人脫貧致富的長效機制,改善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物質條件和精神環境;圍繞“十一五”規劃年度工作任務和帶領殘疾人共建小康社會的目標,按照“城市抓社區、農村抓鄉(鎮)”的要求,突出資金籌措的重點,抓住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社會保障、法制維權等關係殘疾人基本需求的基礎性工作,繼續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建立持續發展殘疾人事業的經費保障機制。
一、繼續抓好殘疾人康復工作。貫徹落實《關於開展城市社區農村基層康復服務的若干意見》(黔殘聯[2004]41號)和第三次全市殘疾人康復工作會議精神,為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做好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推動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殘疾人通過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確保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得到醫療救助。按照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評價指標要求,卓有成效的開展工作。
1視力殘疾康復工作。抓好“視覺第一中國行動”項目實施,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1468例。對盲人進行定向行走訓練服務,作為盲人走出家門的一項康復工作抓落實。
2、實施《中國殘聯國家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跟蹤九項受助項目實施情況。
3、聽力語言康復。完善發揮市語訓部技術資源中心作用,指導全市聾兒康復工作。對110名聾兒進行語言訓練,110名聾兒家長進行培訓,開展對貧困聾兒康復救助。
4、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干預,廣泛覆蓋,依法管理”的精神衛生工作指導原則和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工作模式。在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曉率達30%,精神病發生率下降到12‰,精神分裂治療率60%,精神健康工作覆蓋率40%。
5、肢體殘疾康復。對貧困肢體殘疾人進行手術救助,通過社區康復室對肢殘兒童和成年肢體殘疾人進行康復訓練。
6、殘疾人輔助器具供應服務。完成假肢裝配100人,殘疾人輔助器具供應3380件;為貧困殘疾人免費發放輔助器具1000件。
7、社區康復與服務。抓好全市40個社區、農村康復示範點,推動康復工作到社區、農村,使社區殘疾人70%以上能得到康復服務;農村鄉鎮殘疾人60%以上得到康復服務。
8、智力殘疾人康復。對貧困智力殘疾兒童開展康復訓練,同時對家長進行康復知識培訓。做好特需人群補碘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早期干預。
二、大力促進殘疾人勞動就業。一是落實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使就業率從70%提高到80%。二是抓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60人;推動集中就業180人;鼓勵個體就業300人。三是依法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300萬元(其中市級100萬元)。四是貫徹黔殘聯(2005)169號“省殘聯《貴州省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辦法》”,規範盲人按摩市場,為盲人創造從業機會,對盲人個體開業給予政策和經費扶持。
三、農村殘疾人扶貧。
1、扶持2000名農村殘疾人解決溫飽,初步解決溫飽的要提高經濟收入。
2、加大對貧困殘疾人扶持力度。爭取更多的扶貧資金投入,繼續採取為1000名貧困殘疾人送技術、送實物的方式,提高貧困殘疾人生產勞動能力和技能。
3、實施彩票公益金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確保完成殘疾人危房改造年度任務200戶,不斷擴大危房改造的受益範圍。
四、重視殘疾人教育。深入開展扶殘助學活動,擴大資助對象。繼續實施“扶殘助學”、社會捐資助學、政府扶持,使殘疾兒童少年和殘疾人家庭子女不失學,盲、聾啞、弱智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率達75%以上。
五、抓好殘疾人體育。齊心協力組織承辦遵義市首屆殘疾人運動會暨首屆特奧運動會,每個縣、區(市)參賽運動員不得少於20名。精心組織參加2006年第三次全省殘疾人運動會,做到人數增加,獎牌增加。
六、認真組織開展第十六次“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國際盲人節”、“國際聾人節”等活動。開展“志願者助殘”、“紅領巾”助殘等扶殘助殘活動,向殘疾人家庭送溫暖,營造扶殘助殘良好環境,積極爭創全國“扶殘助殘”愛心城市。
七、規範無障礙環境建設。推動新建、改建的道路和公共建築設施要根據《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的要求進行規劃,已建好的要用無障礙通用標誌明示。公共傳媒應使聽力語言和視力殘疾者能夠無障礙地獲得信息,進行交流。在視窗行業推廣《中國手語》,建立盲人有聲讀物和閱讀室。
八、高質量完成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工作。我市有紅花崗區、遵義縣、湄潭縣、正安縣被列為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點。四區、縣要按照省抽樣辦的統一安排部署,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密切配合,保證經費,精心組織,確保按時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工作。
九、依法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加大貫徹執行《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的力度,積極推進人大、政府、政協進行專項檢查。依法推進殘疾人事業上新台階。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1、開展法律援助。為經濟困難且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援助。檢查督促指導“殘疾人維權示範崗”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情況,按時報送當年維權工作資料。
2、做好殘疾人來信來訪工作。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真情、真心做好此項工作,實實在在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問題,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結果。
十、加強各級殘聯組織的自身建設。
1、貫徹國務院殘工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意見》。加強殘聯組織建設,完善發揮縣、區(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功能,增強為殘疾人服務的實力。
2、培訓基層殘聯幹部。提高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水準和綜合服務能力,造就思想好、作風硬、能力強、素質高、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 。
3、發揮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組織“代表、服務、維權”作用,協會活動做到有計畫,活動時間、地點、內容有詳細記載。
4、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規定,做好《殘疾人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
2006年的“五個一”康復工作,嚴格按遵市殘工委(2005)11號《關於2006年在全市繼續開展“五個一”康復工程捐贈活動的通知》抓落實。
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OO六年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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