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古代,遭遇戰早已出現。中國古代兵書《吳子·應變》中就有“卒然相遇,必先鼓譟而乘之”的記載。漢元狩四年(公元前119),漠北之戰中,西漢名將霍去病率軍出右北平郡(今內蒙古寧城西南),穿過大漠,與匈奴左賢王軍遭遇,交戰獲勝。漢建安十二年(207),曹操率軍在白狼山(今遼寧喀喇沁左翼境)與烏桓單于蹋頓軍突然遭遇,曹軍乘蹋頓軍陣不整,主動攻擊而取勝。19世紀末,歐洲一些國家的軍事條令提出了現代遭遇戰的概念,遭遇戰鬥逐漸發展成為一種重要戰鬥樣式。中國人民解放軍曾進行過多次遭遇戰鬥。1946年 8月,華中野戰軍在分界(江蘇泰興縣東)地區與國民黨軍第99旅遭遇,採取先機制敵,迎頭堵擊,斷敵退路,翼側突擊,全殲該敵(見蘇中戰役)。軍隊在行軍和攻防作戰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遭遇戰鬥。其主要特點是:戰鬥觸發時情況不夠明了,組織戰鬥的時間倉促,雙方都有暴露的翼側,戰鬥行動緊張急促,戰鬥樣式轉換迅速。遭遇戰鬥的基本原則是爭取主動,先機制敵。要組織不間斷的偵察,及早發現敵人,迅速、果斷地定下決心,先敵展開,先敵搶占有利地形,先敵開火,先敵發起衝擊,大膽向敵翼側實施突擊。遭遇戰鬥一經觸發,要以航空兵、炮兵火力制止或遲滯敵機動和展開,先遣支隊和前衛部隊迅速從行進間消滅或擊潰敵偵察、警戒分隊,搶占有利地形,阻敵向翼側機動,保障主力順利展開和進入戰鬥;主力在前衛和航空兵、炮兵的掩護下,從行進間向敵主力翼側實施迅猛突擊,分割包圍,各個殲滅。有時,預期遭遇也可採取伏擊的戰法殲敵。
現代條件下,隨著軍隊偵察技術效能的提高,地面、空中機動能力的增強,預期遭遇將多於不預期遭遇;遭遇戰鬥的過程也將縮短,時間因素具有更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