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領導,成立領導機構,明確行政、業務責任人;組織、發動民眾,落實相關措施(15分),缺一項減2分。
2、落實建設養殖小區和培育養殖大戶任務(20分),養殖大戶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增減0.5分,養殖小區年終出欄生豬,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增減1分。
3、抓好小區建設規劃和選點、選戶調查,落實圈舍、廁所、沼氣池改造工程(20分),缺一戶減1分。
4、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好用水、用電、用材、占地等問題(15分),缺一項減1分。
5、協調金融部門解決發展中所需貸款(10分),按應發放貸款總額每差一個百分點減0.1分。
6、組建小區養豬協會,解決發展和銷售環節中的有關問題 (10分),未建協會不計分,未解決好有關問題的,1次減0.5分。
7、抓好小區“五包”技術有償服務宣傳、發動並協助收取規定的技術服務費用(10分),按完成比例計分。
二、業務職能(100分)
1、完成技術培訓,發放技術資料,改變傳統飼養方式,實行科學飼養(20分),缺一戶扣1分。
2、完成小區內的防疫、消毒、閹割和疫病監測工作(30分),缺一戶扣1分,因技術問題導致閹割死亡的每頭扣2分。
3、完成養殖大戶和小區內生豬養殖戶的技術指導工作(10分),主要包括疫病防治、飼料配方、飼養管理、引種配種、種草等技術,按工作進展情況缺一項扣0.2分。
4、完成小區和養殖大戶的引種(10分),缺一戶扣0.5分。
5、完成收取小區內生豬“五包”有償服務費和兌現技術責任內死亡賠償(20分),缺一戶項扣1分。
6、協助組建養豬協會,建立健全養殖存出欄檔案(10分),檔案缺戶或記載不全,差一戶扣0.5分。
三、考核辦法
本項考評按行政職能和業務職能總分各記100分,所增減分值不超過該項分值的一半。縣畜牧產業化建設領導小組分三階段(宣傳發動階段,包括建立健全機構,選點、選戶,落實花名冊等方面;建設基礎實施階段,包括改造圈舍、廁所,種植優質牧草等方面;落實階段,包括落實貸款、引種上圈、建立養豬協會、培訓技術、完善“五包”責任制等方面對小區行政、業務方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並納入年終綜合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