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的意見

一、充分認識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既是政府部門履行市場經濟管理職能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促進農資產業健康發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內容;既是提高農業生產效益、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現實需要,也是保護和調動農民民眾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既是切實保護農民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具體行動,也是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檔案,體現執政為民的具體措施。
近年來,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大力開展農資打假護農行動和農資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的行為,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農資市場仍然存在著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經營主體混亂,無證經營現象比較嚴重,市場秩序比較差;二是假冒偽劣農資不斷流入市場,坑農害農事件時有發生;三是農資價格不穩,上漲幅度較大;四是隨著農資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制度的放寬,許多不具備專業知識和經營條件的經營者紛紛從事農資經營,為假劣農資進入市場提供了方便,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因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全縣發展的高度,準確把握當前農資市場形勢,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二、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的工作思路和目標任務
總體思路:以保障農業生產安全,保護農民民眾利益,提高農業生產效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為目的,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打防結合、堵疏兼顧、綜合治理”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源頭治理、市場監管和監管機制建設三個方面主要工作,抓住農資生產、流通和使用三個關鍵環節,整頓農資市場秩序,規範生產經營主體;加強農資質量監督和價格監督,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和價格違法行為;規範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開展扶優治劣活動,促進放心農資供應。逐步建立主體合法、經營規範、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管理有序的農資市場環境和綜合執法、精幹高效、運轉協調、保障有力的農資市場監管體系,促進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目標任務:
1.強化市場準入管理,使農資市場秩序得到根本好轉。通過開展農資市場集中治理整頓活動,使生產經營主體持證合法經營比例達到100%,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質量意識、守法意識明顯增強,農資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規範。
2.強化農資產品市場質量監督,使農資產品質量明顯提高。通過堅持開展農資市場專項治理行動,使農資產品質量合格率、標籤標識符合率逐步提高,禁用農資產品全面退出市場,限用農資產品嚴格控制,無審批和登記的農資產品杜絕上市。
3.規範農資經營行為,有效遏制非法制售假劣農資違法犯罪行為。全面落實可追溯管理制度,指導監督農資生產企業建立生產檔案,督促農資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制度、證票索要制度、進銷登記管理制度和經銷台帳,規範農資聯合經營、委託經營、連鎖經營等經營行為,穩定農資價格,創新引導農資企業誠信經營的途徑和方法。
4.建立農業綜合執法和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實現農資執法工作的經常化、專業化、規範化。加快推進農業綜合執法,集中行使對種子、肥料、飼料、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苗木、農機配件等農業生產資料的執法監督管理職能。在此基礎上,建立由農業部門牽頭,以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為主體,工商、質監、物價等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相互支持、齊抓共管的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機制。
三、強化措施,切實做好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工作
1.集中開展農資生產經營秩序治理整頓工作。一是從2006年2月22日起,農業、工商等部門要聯合行動,集中開展農資市場秩序整頓活動。重點對無證經營和超範圍經營行為進行全面清理,凡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從事農資生產經營的經營主體,必須堅決予以取締,強令退出市場;二是加強經營主體的市場準入管理。對從事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農機等農資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商戶,農業、工商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審查資質條件,把好市場準入關口。對不實行行政許可管理制度,只需工商登記即可經營的肥料、農藥等農資,農業、工商部門要聯合制定經營資格審查辦法,加強市場準入管理。農業、工商部門要組織對已經發放的農資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對不符合許可登記條件或者屢有違法行為的,要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註銷或吊銷;三是加強農資經營活動監督管理,對以聯營、連鎖經營、委託經營等方式從事農資經營活動的,要指導和監督其完善經營契約,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各方責任,規範經營行為。
2.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的市場監督抽檢工作。農業、質監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農資質量監督。要結合農時季節,組織對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開展質量抽檢活動,擴大抽檢範圍,提高抽檢密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布抽檢結果,查處違法行為。質量抽檢活動要按照《產品質量法》規定規範進行,農業、質監部門要互相協作,各負其責,避免重複檢驗。農業部門重點負責對流通領域的市場產品進行質量抽檢,質監部門重點負責對農資生產企業等源頭進行質量檢驗。
3.加大市場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力度。一是對農資實行市場準入管理制度和可追溯管理制度。凡進入市場批發和零售的農資,生產企業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生產許可、登記註冊、質量檢驗等證件證書,否則,經銷商一律不得經營。違反規定經營的,農業、工商部門要依法查處。凡從事農資經營的企業商戶,必須建立健全進銷貨台帳和相關票證。凡申請經營農資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經過農業部門的業務技術培訓考核和經營條件審查。二是突出重點,加強農資市場監督檢查。要圍繞種子、農藥、農膜、肥料、飼料、獸藥、農機具等農資產品,加大對農資市場的檢查力度,提高日常巡查密度,在農資使用旺季,組織拉網式檢查,嚴厲查處重點違法行為。一要重點檢查產品標籤,嚴肅查處無產品登記證號、批准文號、品種審定、生產許可證號、經營許可證號、國家強制性認證標誌,或虛假標註、隨意擴大防治作物和對象範圍、隨意更改農藥毒性標誌,以及假冒仿冒產品商標等違法行為。二要重點檢查市場主體證照是否齊全,嚴肅查處無證經營、借證經營、超範圍經營和不具備資格條件經營等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生產企業,依法清理不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三要重點檢查產品廣告,嚴肅查處利用各種廣告或媒體對農資質量、服務、功效、適用範圍進行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四要重點檢查產品質量,廣泛開展農資質量抽檢,集中清繳假劣農資和國家明令禁用農資,依法對違法經營單位嚴肅處理。第三,加大案件查處力度。以市場檢查、質量抽檢、投訴舉報為主要線索,拓寬案源渠道,嚴厲查處制售假劣農資等坑農害農案件,保護農民利益。認真梳理近年來假劣農資案件線索,鎖定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進行跟蹤監督,對制售假劣農資的源頭、窩點、慣犯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案件處理制度,做到有訴必接、接案必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對重大或典型案件以及跨區域案件的查處要實行上報督辦制度,案發地辦案機關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由上級部門掛牌督辦,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4.加強農資市場價格監管。縣物價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肥料、種子、農獸藥、飼料及添加劑、農機具等農資的價格監管,積極採取措施,控制價格過快上漲,穩定農資市場價格。一是認真落實和嚴格執行尿素、複合肥等優質化肥限價政策和對其它肥料、種子的生產經營實行平均成本利潤控制、價格差率控制等政策,指導農資生產和經營企業合理定價,防止亂漲價;二是加強農資市場價格監督檢查,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作用,認真查處不執行規定價格政策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哄抬物價、牟取暴利、損害農民利益的典型案件。三是工商、農業等相關部門要齊抓共管,配合物價部門搞好市場監督檢查,建立相互協作、共同治理的工作機制,有效控制農資價格上漲。
5.積極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企業守法誠信經營。農業、工商部門要創新工作思路,“堵”“疏”結合,組織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企業面向社會開展守法公開承諾制和質量公開承諾制,倡導誠信守法生產經營。要以質量抽檢結果、市場主體資格、消費者投訴、公眾評價等相關信息為基礎,建立農資企業信用等級管理機制,試行農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對於堅持守法經營、信用等級高的農資企業,授予“放心農資經營門店”稱號;對於屢有違法經營劣跡,連續兩次進入“黑名單”的農資企業,吊銷其生產、經營許可證及營業執照,並及時向社會公布。要大力扶持推廣農資連鎖經營、品牌經營、專賣代理、物流配送等現代經營方式,深入持久地搞好“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推動農資市場規範化管理,增強自我完善和自我約束功能。
6.加強農資市場執法監管體系和隊伍建設。一是加快推進農業綜合執法。縣農業部門要整合內部資源,建立行政處罰集中、行政審批綜合、檢測檢驗中立、各方職責分明、相互配合支持的農業行政執法運作機制,實現農資執法監管工作的專業化、經常化、規範化。二是規範執法活動。要制定長遠執法規劃,做到執法管理目標化、執法行為規範化、執法程式公開化、執法監督經常化。同時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推行執法責任制,把執法任務、許可權、責任落到實處,做到盡職不越位,盡責不越權,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三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健全和充實農業執法隊伍,嚴格實行執法資格證制度,嚴把執法人員入口關。凡從事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和考試考核,取得執法資格證件,憑證上崗。農業部門要加大執法培訓力度,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四是加強執法隊伍的作風建設。各執法機構和人員,要實行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秉公辦案,加強廉政建設,實行錯案責任追究制,杜絕有法不依、徇私枉法和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樹立公正廉潔良好形象。對違反法紀政紀和廉政紀律規定的,一經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7.加強宣傳力度。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宣傳識別假冒偽劣商品的知識,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提高農民識別農資商品真假的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全面加強農資監管,淨化城鄉農資市場。
四、加強領導,搞好部門間的協調與配合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工作,建立健全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行分級負責,層層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加強監督檢查,積極開展考核評價工作。對工作不力,或發生重大假劣農資案件,造成農民嚴重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相關職能部門既要依法履行職責,又要協作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要研究建立部門間的聯合執法協作工作機制,避免多頭執法、重複執法等問題。加強相互之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特別是各部門之間要及時通報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整體效能。行政執法部門要與司法機關經常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大案要案,開展聯合調查研究,加大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力度,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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