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有關事宜的通知

一、進駐單位及視窗設定
1.設定1個常駐視窗的單位:縣公安局、林業局、國土局、物價局、文廣局、環保局、民政局、民宗局、水利局、衛生局、人事局、房管局、城管局、畜牧局、農機局、衛生監督所、交警大隊。
2.設定2個常駐視窗的單位:縣交通局(含公路管理所和運管所)、建設局、工商局、玉溪鎮派出所。
3.共同設定3個綜合視窗的單位:縣發改局、財政局、鄉企局、農業局、經貿局、統計局、計生局、教育局、司法局、編委辦、安監局、質監局、藥監局、氣象局、消防大隊。
二、集中辦理範圍
1.進駐事項。在縣部分省、市直管部門,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其行政許可事項、非許可類行政審批事項和涉及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服務事項全部進入政務服務大廳。
2.進駐部門。涉及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縣級行政部門全部進入政務服務大廳;在辦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過程中與縣有關的部分省、市直管行政部門全部進入政務服務大廳。
三、集中辦理設定
1.大廳設定。道真自治縣政務服務大廳是縣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公開受理全縣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公場所。
2.視窗設定。縣政務服務大廳工作視窗,按工作運行需要主要設立常駐視窗、綜合視窗、諮詢服務視窗和商務中心、投訴室、收費視窗等。
3.進駐設定。部門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主要採取以下兩種方式。一是常駐制,由部門直接選派人員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廳內受理承辦本部門所涉及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二是聯絡制,通過設立“綜合視窗”,根據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集中在某段時期的特點,部門分階段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受理承辦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單一且業務量小的部門,由縣政務服務大廳“綜合視窗”值班人員受理後通知承辦部門辦理,事項辦結後部門再將辦結件返回縣政務服務大廳“綜合視窗”。
4.網路設定。縣政務服務大廳運用網上行政審批和行政電子監察系統,逐步實現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全程辦理的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管理。
四、集中辦理工作流程
1.進駐部門應採取授權方式,實行“首席代表制”,由部門派駐工作人員在縣政務服務大廳直接受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對暫不具備授權條件且不涉及其他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由申辦人員在縣政務服務大廳辦理登記手續後,視窗工作人員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受理後部門按有關辦事流程處理,並在規定的工作時限內將有關答覆意見、批覆件、證件返回縣政務服務大廳視窗。
2.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實行聯合審批。即在審批的各個階段,明確牽頭單位按照聯合審批管理辦法組織審批或聯審,相關部門參與會同審批,由牽頭主辦部門統一受理和答覆。
五、集中收費管理
凡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所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收費由涉及的部門按收費規定開列單據,由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的金融機構統一收費,其收取的費用按現行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六、其他事項
1.高度重視“視窗”工作。各進駐部門要高度重視“視窗”工作,切實加強對“視窗”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視窗”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進駐部門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視窗工作,並保證一周內不少於一次到視窗檢查指導工作。
2.做好辦事人員選派工作。各行政部門選派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的視窗工作人員必須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熟悉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計算機知識的公務員,法律、法規授權行使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在編人員和負責行政審批的業務骨幹。
3.編制好辦事指南。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各部門要按照道府辦通〔2009〕40號檔案要求,根據各自上報的《政務服務大廳辦理事項一覽表》中所列項目製作好辦事指南(參照《道真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視窗辦事指南》編制),全面公開服務內容、辦事程式、審批依據、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等,堅決杜絕瞞報、漏報現象存在。
4.建立高效運行辦理機制。嚴格實行一般事項直接辦理,特殊事項承諾辦理,重大事項全程代理,上報事項負責辦理,控制事項明確答覆等高效運行辦理機制。凡涉及改善我縣投資環境和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重大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為民服務全程代理服務項目可實行全程代理服務。對外來投資企業建立“綠色通道”,最佳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提供便捷優質服務。凡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的部門,堅決禁止“兩頭受理”;對暫時保留在部門自辦業務大廳受理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原則上縣政務服務大廳可受理轉辦。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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