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道州民,多侏儒,長者不過三尺余。
市作矮奴年進送,號為道州任土貢。
任土貢,寧若斯,不聞使人生別離,
老翁哭孫母哭兒。
一自陽城來守郡,不進矮奴頻詔問。
城雲臣按六典書,任土貢有不貢無。
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無矮奴。
吾君感悟璽書下,歲貢矮奴宜悉罷。
道州民,老者幼者何欣欣。
父兄子弟始相保,從此得作良人身。
道州民,民到於今受其賜,欲說使君先下淚。
仍恐兒孫忘使君,生男多以陽為字。
作品賞析
這是一首歌頌清廉官吏政績的詩。
陽城,曾為道州知州。據說因憐憫百姓,稅收未能足額收取,適逢考察使到道州,他自言考下下等,攜妻子棄官而去。這裡說的是他另一政績:他打破歷屆道州官員進貢矮奴的慣例,以“任土貢有不貢無,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無矮奴”為由,機智而勇敢地改造履行了一個正直的官員所應承擔的責任。而“明主”,是對當時皇帝的稱頌,在此事中皇帝最終免除了進貢矮奴的舊例,確實有澤於民。但作者如此稱頌皇帝,也反映了其歷史局限。(總體來說,當時的皇帝是無法稱為明主的)。
本詩選入《唐宋詩醇》時,選者說:“詔書何可違者,正言之不可,遜辭以謝之,而民被其澤矣。”可見陽城此舉的勇敢與機智。
詩人對此舉動的肯定和讚美,說明他自己也滿懷著愛國愛民之心。
詩歌語言平實,以人民的感激代替作者的讚美,譽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