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
(二)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市國省幹線公路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貫徹實施,指導城鄉運輸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公交客運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上級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配合上級部門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 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運輸行業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監督實施交通運輸科技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遂寧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和遂寧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政務信息、督辦、建議與提案辦理、檔案、機要、政務值班、接待工作,承擔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保密等工作;組織起草局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的協調工作;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督查督辦信訪案件,協調處理群體性上訪事件;指導、協調縣(區)交通運輸部門信訪工作。
(二)法制科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重大政策研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協調做好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裝備標準規範,管理交通運輸執法證件;承辦有關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設卡設定的協調和指導。
(三)綜合規劃科
參與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研究擬訂公路和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投融資政策,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和運輸樞紐等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審核專用公路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公路、水路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承擔地方交通建設項目審查工作;承擔交通扶貧管理工作、公路和水路行業的統計及預測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涉外工作和利用外資工作。
(四)建設管理科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項目實施,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秩序; 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省、市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檔案審查、 施工許可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對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監督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工程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造價、工程安全;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五)運輸管理科
參與擬訂綜合運輸發展戰略,承擔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運輸行業發展政策、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及有關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貨運輸及站場、車輛維修、汽車租賃、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公路、水路聯合運輸,承擔公路、水路運輸業經濟運行分析。參與運輸價格管理;組織擬訂城市公共客運的行業管理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公交客運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運營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公共客運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六)安全監督科
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按規定負責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綜合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安全管理目標責任考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汽車客運站和港口、航運治安保衛工作,承擔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防汛和反恐維穩相關工作。
(七)財務科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編制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財務規劃,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專項資金籌集、監督、管理和外匯、信貸及利用外資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工作和國有資本、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除通行費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交通行業審計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
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智力引進、專業技術等級的培訓考核、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聘用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重大科技項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組織重大科技成果鑑定和評審、推廣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標準、計量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
遂寧市交通戰備辦公室(遂寧市保護通信線路安全辦公室)
負責規劃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市內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與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測、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和協助組織國防要求的貫徹落實;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平時擔負搶險救災等突發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務;負責全市的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制訂和實施全市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組織全市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市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工作,參與有關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市鐵路、交通、郵電、民航等部門及各縣(區)的國防交通工作。承擔交通行業 “雙擁”工作。
黨委辦公室(工會工作委員會)、監察室按市委規定設定,占內設機構限額。
人員編制
遂寧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委書記1名、副書記1名按市委規定配備;紀委書記1名按市紀委規定配備;市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由副縣級領導幹部兼任;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含黨辦主任1名、監察室主任1名、工會工作委員會專職副主任1名、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現任領導
局長:唐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