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地方海事局

連雲港市地方海事局與連雲港市船舶檢驗局為“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副處級建制的全民行政事業單位,隸屬連雲港市交通運輸局,業務工作受江蘇省地方海事局指導。

主要職責

連雲港市地方海事局(連雲港市船舶檢驗局)根據法律、法規授權,負責船舶和船舶設施檢驗以及轄區通航水域水上安全監督、防止船舶污染、通航保障、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和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等;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技術規範和標準,制訂全市地方海事船檢系統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領導所轄縣海事船檢工作,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統計工作和信息引導工作;

2、負責全市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組織調查和處理水上交通事故,管理和發布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審核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負責審核轄區範圍的禁航區、交通管制等水域的設定,負責全市船舶進出口簽證管理和渡口的安全監督;

3、負責授權等級內的船員、非機動船駕長、渡工適任資格的審查、培訓、考試、發證管理,負責船員證件的管理工作;

4、負責船舶登記管理、危險貨物的監裝、監卸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授權等級內全市船舶的檢驗、審圖管理工作和船舶技術管理工作;協助省船檢局開展船用產品監督檢驗管理工作和船舶修造廠生產技術條件認可的審核以及焊工考試發證工作;

6、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系統規費徵收工作,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和經費支出管理、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系統收費票據的領用和管理;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系統工作人員制服的領發、裝備的規劃、配置和管理工作;

7、組織和實施全市地方海事系統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

8、組織全市地方海事系統的現代化管理工作,推進全市地方海事系統的科技進步;

9、承辦省、市交通主管機關交辦的工作。

機構設定

連雲港市地方海事局下設7個部門,分別是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航監科、船務科、船檢科和新浦海事所;業務指導單位3個,分別是東海地方海事處、灌雲縣地方海事處、灌南縣地方海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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