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設17個庭室隊局,其中內設機構14個,基層人民法庭3個。 該院自2003年來連續5年被懷化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紅旗單位”榮譽稱號;2006年、2007年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涉訴信訪文明視窗”;2006年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清理執行積案先進集體”。 2008年1月,被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評為“優秀公務員集體”。

 通道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5月8日,現有幹警50人(含林業審判庭編制6人),其中,院領導6人,中層正職16人;大專以上學歷48人,占86%;審判員38人,占68%;副科級以上幹部26人,占46%。另有離退休人員12人,人民陪審員9人。設17個庭室隊局,其中內設機構14個,基層人民法庭3個。
近年來,共有86人次及40個單位受到縣級以上表彰。該院自2003年來連續5年被懷化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紅旗單位”榮譽稱號;2006年、2007年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涉訴信訪文明視窗”;2006年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清理執行積案先進集體”。該院臨口人民法庭2004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聯合授予全國法院系統“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模範人民法庭”;2004年6月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南省司法廳聯合授予全省法院系統“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優秀人民法庭”;2005年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聯合舉辦的“人民法庭巡禮暨2004年中國十佳人民法庭評選”活動中,榮獲“金天平”獎;2005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人民法庭”; 2008年1月,被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評為“優秀公務員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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