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局站用智慧型新風節能系統

本標準依據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機房環境條件要求》的有關要求,並結合各通信運營企業對通信局站電源、空調及智慧型新風系統和智慧型熱交換系統等設備開展節能試點工作所採取多項有效措施,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由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提出並歸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

YD/T 1969—2009
通信局站用智慧型新風節能系統

前 言

通信局站用智慧型新風節能系統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通信局站用智慧型新風節能系統(簡稱新風系統)產品分類、主要組成部分、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通信局站用智慧型新風節能系統。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2829-2002 周期檢驗計數抽樣程式及表(適用於對過程穩定性的檢驗)
GB/T 3873 通訊設備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 10080-2001 空調用通風機安全要求
YD/T 282-2000 通信設備可靠性通用試驗方法
YD/T 1173 通信電源用阻燃耐火軟電纜
YD/T 1363.3-2005 通信局(站)電源、空調及環境集中監控管理系統
第3部分:前端智慧型設備協定
YD/T 1821-2008 通信中心機房環境條件要求

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通信局站用智慧型新風節能系統
通過智慧型控制將外部冷空氣經過淨化、處理後引入機房,排出機房內部熱空氣的空氣調節系統。其本身不帶任何製冷元件,利用室外自然冷空氣實現室內風冷降溫,減少局站的能耗。
3.2.標準測試工況
室內溫度為(26~30)℃,室內外溫差為10℃,室內外相對濕度為45%(帶過濾裝置,並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註:室內溫度為26℃~30℃是YD/T 1821-2008中規定的一、二、三類通信機房的最高溫度,測試時只取其中一個溫度值計算顯冷量。
3.3.額定風量
在標準測試工況下,單位時間內新風系統吸入機房內的冷空氣體積流量,單位為立方米每小時(m3/h)。
3.4.消耗功率
在標準測試工況下,新風系統提供額定製冷量所消耗電能的總功率,單位為瓦(W)。
YD/T 1969—2009
3.5、能效比
新風系統在標準測試工況下,提供的製冷量(W)與新風系統的消耗功率(W)之比。

新風系統的分類與主要組成部分

4.1 .新風系統的分類
新風系統分為:
——小型系統:額定風量≤3000m3/h;
——中型系統:3000m3/h<額定風量≤9000m3/h;
——大型系統:額定風量>9000m3/h。
4.2. 新風系統主要組成部分:新風系統主要由進風裝置、過濾裝置、排風裝置、加濕裝置(可選)、控制器、環境監測感測器和其它安裝附屬檔案組成。

技術要求

5.1 .環境條件
5.1.1. 適用環境條件
新風系統在下列環境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室內環境溫度:5℃~40℃;
——室外環境溫度:-30℃~45℃;
——相對濕度:≤90%;
——海拔高度:<2000m。
註:超過2000m需降額使用或與用戶協商。
5.1.2 .風機電源
風機電源分為:
——DC:-40V~-57V(-48V供電時);20V~28V (24V供電時);
——AC:220V±20%或380V±20%。
5.2 .額定送風量與顯冷量或製冷量基本參數
在標準測試工況下,按6.2條中公式(2)計算出額定送風量與顯或製冷量的基本參數的參考值見表1、表2和表3。
表1 無加濕功能小型系統可參考基本參數

額定送風量 (m3/h

1000

2000

3000

顯冷量 (kW)

3.3

6.6

10

表2 有加濕功能中型系統可參考基本參數

額定送風量 (m3/h)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顯冷量 (kW)

27.3

34.1

41.0

47.8

54.6

表3 有加濕功能大型系統可參考基本參數

額定送風量 (m3/h)

9000,

12000

14000

15000

16000

顯冷量 (kW)

61.4

81.9

95.6

102.4

109.2

5.3 系統能效比
在標準測試工況下,顯冷量或製冷量與所用電功耗之比為:小型系統能效比≥18,中型系統能效比≥8,大型系統能效比≥8。
5.4 系統可靠性要求
新風系統硬體設備應具有高可靠性,整個系統的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不低於20,000h,使用壽命不小於10年。
5.5 系統安全要求
YD/T 1969—2009
5.5.1 設備的電氣控制及作業系統應可靠接地,金屬外殼及其它可觸及的金屬零部件至接地點電阻應不大於0.5Ω。
5.5.2 新風系統的室內、外機外殼應具備足夠的強度,室外部分應採用高強度鋼材,如中、大系統機櫃鋼板厚度應不小於1.5mm、機架鋼板厚度應不小於2.0mm、水平方向負重機架鋼板厚度應不小於2.5mm,並經相應的防腐、防鏽處理。
5.5.3 通風系統應有較好的防水要求,系統內部不允許結露,出風口不允許帶水。
5.5.4 設備所採用的所有線纜應符合YD/T 1173中有關阻燃的要求;採用的交流接觸器等控制執行部件應通過相關國家認證。
5.5.5 新風系統安裝在室外無人值守局站時,應具有防盜措施。
5.5.6 新風系統的控制板上應具備C級抗浪涌功能。
5.6 系統密閉性
5.6.1 新風系統應具備隔離裝置,防止雨水、動物等的入侵。
5.6.2 新風系統停止工作時應做到室內外空氣隔離,進風裝置及排風裝置安裝後開孔處應設有風閥,並在冬季做保溫處理。
5.6.3 新風系統運行時室內應維持一定正壓,與室外靜壓差不應小於5Pa。
5.7 系統保護與告警
5.7.1 新風系統產生告警時,應有明顯的信號指示,可通過顯示界面查詢告警內容。
5.7.2 新風系統溫、濕度感測器故障時,系統應能發出告警,在無法有效檢測環境溫濕度時,應自動停止風機,啟動空調來控制室內環境。
5.7.3 新風系統風機發生故障或損壞時,系統應能發出告警,並停止風機,啟動空調來控制室內環境。
5.7.4 過濾器堵塞超過設定值時,系統應能發出告警,並停止風機,啟動空調來控制室內環境。
5.7.5 採用直流風機的系統,在檢測到局站蓄電池電壓低於設定電壓點時,應能發出告警,自動關閉風機和風閥,並能在供電電壓恢復後系統自動投入運行。
5.7.6 當新風系統檢測到局站內的煙霧、火情告警信號時,應能自動停止運行並關閉風閥。
5.8 系統噪聲
在額定工作狀況下,新風系統的噪聲見表4。
表4 新風系統工作噪聲

項目名稱

交流供電

直流供電

220V

380V

小 型

室 內

<64dB

<55dB

室 外

<60dB

中 型

室 內

<68dB

<68dB

室 外

<64dB

<64dB

大 型

室 內

<74dB

<74dB

室 外

<68dB

<68dB

註:室外噪聲為距設備1m處測量值。
5.9 結構與外觀
5.9.1 機組外觀、設備閥門和管道的表面應保持整潔光潔、色澤均勻無明顯變色,無鏽蝕、油漆剝落、起皮及明顯的劃痕、毛刺。
5.9.2 所有機件的裝配牢固可靠,絲印和標貼應清晰、端正,無歪斜和錯位現象;結構件無鬆動、塑膠件無破損。
5.9.3 系統硬體設備的總體結構應充分考慮安裝、維護和擴充或調整的靈活性。其安裝固定方式應具有防震和抗震能力,設備在常規的運輸、儲存和安裝後,不產生破損、變形。
5.10 智慧型控制器
YD/T 1969—2009
5.10.1 基本控制功能
5.10.1.1 新風系統應採用微處理控制器,具備中文操作界面,系統可選擇手動、自動運行模式。
5.10.1.2 實時監測室內及室外溫度、濕度。當室外溫度低於某個設定值時,控制器開啟新風系統風機引進室外新風,關閉機房空調達到節能效果。在確保機房環境的前提下,依據室內外溫濕度,控制風機、空調的切換運行。
5.10.1.3 在空調無法正常運行,系統判斷室內溫度高於室外溫度且室外濕度滿足新風系統啟動條件時,應及時啟動風機以控制室內溫度。
5.10.1.4 新風系統應具有有效防止新風系統與空調頻繁切換的功能。新風系統與機房空調切換間隔時間應不小於35min。
5.10.1.5 新風系統應具有來電自啟動功能。
5.10.1.6 新風系統宜具有與空調聯動的功能(可選):新風系統應與局站原有空調聯動,新風系統優先工作,以保證最大可能的節能;在新風系統不能滿足室內熱負荷的情況下,應發出信號啟動空調;當新風系統能夠滿足室內熱負荷的要求時,應發出信號停止空調運行。
5.10.2 顯示與查詢功能
在顯示面板上可進行設定、查詢記錄等操作,斷電後應能保存設定值和記錄的信息。系統應可查詢室內外溫濕度,進風裝置、排風裝置與空調等的歷史運行狀態,系統風機、空調的累積運行時間以及相關告警信息等。
5.10.3 控制與顯示
系統中的溫度顯示精度為±0.1℃,控制精度為±1℃;濕度顯示精度為±1RH,控制精度為±5RH,控制可靠,告警準確。
5.10.4 遙測、遙信及遙控
通信接口可選擇使用RS232/RS422/RS485等接口,接口通信協定應符合YD/T 1363.3-2005中B.13要求。遙測、遙信、遙控項目至少應滿足如下要求:
——遙測:室內外溫度、濕度;
——遙信:新風系統進、排風風機的運行狀態,新風系統的工作狀態,正常/故障狀態;
——遙控:新風系統開關機控制,能對新風系統的運行控制參數進行遠程設定。
5.11 風機要求
5.11.1 新風系統應採用高效率、低噪音、性能穩定可靠的風機。
5.11.2 新風系統的風機正常連續運轉時間應大於20000h。
5.11.3 新風系統的風機安全要求應符合GB 10080-2001的規定,安裝的各緊固件應有防松措施,中、大型風機固定點應有減震裝置。風機應具有可靠的接地,電機外殼至接地點電阻不大於0.1Ω。
5.12 過濾器要求
5.12.1 基本要求
新風系統配置的過濾器應符合YD/T 1821-2008中規定的各類通信局站的潔淨度要求。
5.12.2 小型新風系統過濾器要求
建議採用兩級過濾,第一級用於阻擋昆蟲;第二級過濾器的過濾效果應滿足所在機房的環境要求。過濾器斷面風速範圍1.5m/s~2m/s;過濾器可清洗並重複使用。
5.12.3 中大型新風系統過濾器要求
除防蟲網外,要求採用多級過濾;過濾效果應滿足所在機房的潔淨度要求。
5.13 感測器
系統外圍感測器配置及參數說明見表5。
表5 感測器配置與參數說明

類 型

精 度 要 求

室內、室外溫度感測器

優於3%

室內濕度感測器

優於5%

壓差計

優於5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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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1 大中型新風系統配置的加濕器應符合YD/T 1821-2008中規定的各類通信局站濕度要求。
5.14.2 加濕器應適應各類軟硬水質,保證加濕速度效率,便於維護。
5.14.3 加濕器應具有漏水防護及漏水、故障告警功能。
5.15 進風裝置和排風裝置及送風系統要求
5.15.1 有防蟲、防塵、防水、防盜功能,無逆流。
5.15.2 送風系統的設計與施工是系統重要環節,應由專業人員對機房做勘察設計,根據機房情況設計出最佳的氣流組織,以達到系統最高的節能效率,基本要求參見附錄A。

檢驗方法

6.1 檢驗用測量儀器
檢驗用測量儀器見表6。
表 6 儀器及精度要求

類 別

儀表名稱及型式

精 度

溫度測量儀表

水銀玻璃溫度計
電子式溫度計

±0.1℃

微型風壓力測量儀表

壓力
皮托管(風速)

±0.01mmHg,讀數的±1%±1Pa
在10.16m/s下,±1.5%

風速儀

熱球風速儀
電子式、轉速式

±1%

風量流速表
(風速、溫度、相對濕度)

風速
溫度、相對濕度

讀數的±3%或±0.015m/s
±0.3℃、±3%RH

套帽式風量罩

(42~4250)m3/h

讀數的±3%或±12 m3/h

電能質量分析儀及數字鉗形
電流表

電壓: 交流 ±(0.7%讀數+2字)~
±(2.0%讀數+20字);
直流 ±(0.1%讀數+2字)。
電流表
電流:交流 ±(1%讀數+2字);
直流 ±(0.2%讀數+2字)。
電阻:±(0.2%讀數+2字)。

聲級計

衰減分檔及刻度誤差≤±0.2dB

潔淨度測試儀

粒徑區分效率:40%~60%
計數效率:(0.3~0.45)微米 50%±10%
≥0.45微米 100%±10%

6.2 新風系統設備送風量檢驗
6.2.1 風速檢驗
模擬標準測試工況使用風速測量儀,在進風設備出風口處(距離出風口50~100mm的距離)均布取N(N≥13)個測試點。取各點測試的加權平均值,按公式(1)計算即為出風口風速及風量。
Σ=NnNVV1/)(風; L風量 = S ×3600× V風 …………………………(1)
式中 S:出風口面積; 3600:秒到小時的轉換係數
6.2.2 額定送風量與等效顯冷量基本參數參考值
在標準測試工況下測出風速後按照下列公式(2)計算額定送風量與顯冷量或製冷量的參考值(在標準大氣壓取值)。YD/T 1969—2009
QT = 0.24×ρ×L×(h1-h2) = QS+ QL …………………………(2)
QS = Cp×ρ×L×△T /860
QL = 598×ρ×L×(W1-W2)/860
式中 QT:空氣的總冷量;
QS:空氣的顯冷量;
QL:空氣的潛冷量;
Cp:空氣比熱(0.24kcal/kg℃);
ρ:空氣密度(1.18kg/m3);
h1 :空氣的最初熱焓 kJ/kg;
h2 :空氣的最終熱焓 kJ/kg;
△T:室內外溫差;
水的氣化潛熱=2500 KJ/Kg =(2500/4.18 )598 Kcal /Kg;
W1 :空氣的最初水份含量 kg/kg=0.00944;
W2 :空氣的最終水份含量 kg/kg=0.00515;
L :室內總送風量 m3/h 。
6.2.3 電功耗檢驗
在標準測試工況條件下和系統在輸出額定風量工作時,使用電能質量分析儀測出系統總用電功耗。
6.3 能效比檢驗
在標準測試工況條件下和系統在輸出額定風量工作時,檢測並計算出顯冷量或製冷量與系統所用電功耗之比,結果應符合5.3的規定。
6.4 可靠性檢驗
按YD/T 282-2000中第6章相關要求進行,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4的規定。
6.5 系統安全檢驗
6.5.1 安全接地檢驗
檢查機櫃安全接地端子接觸良好、不鬆動。採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量金屬外殼及其它可觸及的金屬零部件至接地點電阻應符合5.5.1的要求。
6.5.2 結構強度與使用安全檢驗
採用卡尺測量,機櫃、機架鋼板厚度應符合5.5.2的要求。
用傳導探聽方法檢查機櫃,在風機啟動、停止和運行時機櫃無金屬顫動音,無明顯振動感。觀察新風系統內強電配電、風機扇葉暴露處,是否裝有防護罩且無鬆動。
6.5.3 防水、防盜、耐阻燃及控制板上抗浪涌功能檢查
檢查:
——通風系統是否有防水措施;
——安裝在室外無人值守局站時,是否有防盜措施;
——設備採用的所有線纜、交流接觸器是否符合阻燃要求和通過相關國家認證;
——新風系統的控制板上是否有C級抗浪涌功能。
6.5.4 試驗結果
檢查結果應符合5.5條要求。
6.6 系統密閉性
6.6.1 隔離風閥與防護網檢驗
觀察隔離防護網,其網孔直徑不大於10mm,電動風閥葉片閉合後兩片間無透光,用間隙尺測量葉片與框架間隙不大於0.5mm。
6.6.2 室內相對壓差檢驗
運行新風系統,穩定後使用相對壓差計,測量室內相對壓力應不小於5Pa。
6.6.3 試驗結果YD/T 1969—2009
測試結果應符合5.6條要求。
6.7 系統保護與告警檢驗
6.7.1 告警顯示功能
現場目測,按照系統用戶手冊,通過人機對話實際操作驗證相關功能。檢查:液晶顯示和燈、光信號顯示,室內外溫濕度數值顯示、系統運行狀況顯示、運行控制模式顯示、設備運行積時顯示、操作記錄和故障告警信息顯示等。
6.7.2 溫濕度感測器異常判別功能
斷開被測的溫濕度感測器,觀察液晶顯示器溫濕度數值是否正常,是否告警及上傳告警信息。
6.7.3 新風系統故障自動恢復空調
斷掉控制器電源,使其停止工作180s,觀察系統能否按照設定的邏輯流程關係恢復空調工作。
6.7.4 過濾器告警功能
現場模擬濾網堵塞狀況,觀察系統是否顯示告警信息,網管監控是否收到告警信息
6.7.5 直流風機系統的電源低欠壓告警保護
模擬電源過欠壓告警,檢驗節能系統是否自動停機,恢復後是否自動啟動運行。
6.7.6 煙霧、火警告警功能
現場模擬煙霧和火警告警,觀察系統是否顯示告警信息和停止空調及新風系統的運行,監控中心是否收到告警信息。
6.7.7 試驗結果
以上各項檢驗結果應符合5.7條要求。
6.8 系統噪聲檢驗
6.8.1 檢驗方式
噪聲與系統現場的送風方式、風管、背景噪音等有關係,建議噪聲在現場進行檢驗。
6.8.2 室內噪聲檢驗
在系統實際套用現場,將室內空調關閉且無其它較大噪音影響的環境下,使用噪音測試儀在距離出風口1米的距離均布取5個測試點,取加權平均值。靜電地板下的下送風設備,在距離室內地面1米高度,距離新風設備1米的距離均布取3個測試點,取加權平均值,即為室內噪音值並符合5.8條表4中的要求。
6.8.2 室外噪聲檢驗
在系統實際套用現場,應避開環境噪音的影響(如車流噪音、建築及商鋪音響噪音等)。使用噪音測試儀在距離引風口或排風口1米的距離,均布取5個測試點,測點水平位置應與引風口或排風口一致,取加權平均值。即為新風設備1米的室外噪音值。結果應符合5.8條表4中的要求。
6.9 結構與外觀檢驗
按照本標準5.9條要求採用目測方式檢驗。
6.10 智慧型控制器檢驗
6.10.1 基本控制功能
6.10.1.1 按照系統操作手冊,檢查系統數字、中文操作選單和顯示;啟動系統手動和自動運行模式,檢驗是否按照設定邏輯關係運行。
6.10.1.2 按照系統操作手冊,修改室內及室外溫度、濕度參數,設定當前室外溫度值滿足系統工作條件,檢驗控制器是否按照設計的邏輯關係控制風機、空調的運行,達到空調聯動功能要求。
6.10.1.3 按照系統操作手冊,修改室內及室外溫度、濕度參數,使其滿足無法引進室外新風的條件,檢查節能新風系統是否可依據室內溫度,自動控制空調投入運行。
6.10.1.4 檢驗強通風性能:系統置於自動工作方式,斷開空調運行返回信號端子,修改強通風上限設定參數至當前溫度,檢驗新風系統能否按照強通風方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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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5 按照系統操作手冊,修改室內及室外溫度、濕度參數,使其滿足啟動節能系統風機和空調運行臨界條件,採用電熱風交替加熱和風冷溫度感測器,檢驗新風系統與機房空調切換間隔時間,結果應符合5.10.1.4。
6.10.1.6 關閉系統電源5s,再開啟電源,檢驗系統能否自動工作。
6.10.2 系統顯示查詢
6.10.2.1 顯示界面
試驗方法見本標準6.7.1條。
6.10.2.2系統參數設定、記錄查詢
開啟人機對話界面,修改系統參數,檢驗是否修改成功。斷開電源60s,上電後檢查能否保存修改設定值和記錄的信息。
按照系統操作手冊,通過人機對話界面,檢驗系統的溫濕度、新風機和排風機與空調等的運行狀態、系統風機、空調的累積運行時間以及通訊、溫濕度告警信息等記錄。
6.10.3控制器精度
通過人機界面傳送新風設備控制命令和空調控制命令各5次,檢驗是否100%有效;在現場模擬多個告警信息,觀察是否能夠100%的發出告警信息,且正確顯示和上傳信息。
6.10.4 系統三遙功能
6.10.4.1通信接口
按照監控系統操作手冊進行操作,在監控中心是否可以看到被檢測機房當前狀況,能夠進行遠端監測、控制和維護;在現場檢查系統是否具有通信接口,是否可以提供通信協定。
6.10.4.2遙測功能
按照系統監控操作手冊進行操作,在監控中心任意抽取3個機房,檢查室內外溫、濕度等遙測參數,應符合5.10.4的要求。
6.10.4.3遙信功能
按照系統遙信操作手冊進行操作,或在監控中心調閱存儲信息,檢查新風系統是否能遙信到系統進、排風風機的運行狀態,系統的工作狀態,正常/故障狀態或以上各項數據的記錄。
6.10.4.4遙控功能
自動應急遙控方式:抽檢任意(1~3)個機房,修改室外風速探測上限參數,模擬設定風速,檢驗節能監控系統是否發出應急處理命令,檢查系統是否能進行開關機控制。
人工應急遙控方式:按照系統監控操作手冊進行操作,抽檢任意(1~3)個機房人工發出應急處理命令,檢查系統是否回響應急命令。
6.10.5檢驗結果
以上各項試驗結果應符合5.10條相關要求。
6.11 風機性能檢驗
6.11.1 風機效率與噪音
風機效率和噪聲檢驗可與整機效率和噪聲檢驗同時進行,見本標準6.3條及6.8條的檢測方法。檢驗結果應符合5.11.1條要求。
6.11.2 風機安裝安全性能
目測大、中型系統是否裝有減震裝置,緊固件是否具有防松措施(如彈簧墊等)。用萬用表測量風機及分體式電動機機殼與接地端電阻應不大於0.1Ω。檢驗結果應符合5.11.2條要求。
6.12 過濾器檢驗
6.12.1 引風潔淨度檢驗
距離引風出風口1m處,採用潔淨度測試儀均布檢測4個點,計算加權平均值,所得數值即為引風潔淨度。
6.12.2 排風潔淨度檢驗YD/T 1969—2009
距離排風進風口1m處,採用潔淨度測試儀均布檢測4個點,計算加權平均值,所得數值即為引風潔淨度。
6.12.3 機房潔淨度檢驗
在排風潔淨度小於等於引風潔淨度情況下,距機房地面1m高度,採用雷射塵埃粒子計數器均布每25m2檢測1個點(300m2以上面積可適當減少檢測點數),取加權平均值即為機房潔淨度。
6.12.4 試驗結果
試驗結果應符合5.12條要求。
6.13 感測器及加濕器檢驗
6.13.1 機房溫度檢驗
機房溫度按YD/T 1821-2008中4.1條的規定進行,使用溫濕度檢測儀,根據機房設備分布情況,距機房地面1米和2米高度,每25m2各檢測1個點(300m2以上面積可適當減少檢測點數),取加權平均值即為機房溫度值。
6.13.2 機房濕度檢驗
機房濕度按YD/T 1821-2008中4.1條的規定進行,使用溫濕度檢測儀,根據機房設備分布情況,距機房地面1.6m高度,每25m2各檢測1個點(300m2以上面積可適當減少檢測點數),取加權平均值即為機房濕度值。
6.13.3 溫濕度感測器精度
採用溫濕度檢測儀,平行並距被測感測器100mm處,讀取溫濕度數值;採用讀取壓力測量儀,讀取壓差;再通過新風系統的人機對話界面,讀取被測感測器數值,兩項數值之差即為被測感測器精度。
6.13.4 加濕器漏水保護功能
現場模擬水禁告警,觀察系統是否自動關閉水閥、水是否從漏水保護水管流到室外、是否有漏水告警顯示、網管監控是否收到告警信息。
6.13.5 檢驗結果
檢驗結果應符合5.13條及5.14條要求。
6.14 進、排風裝置及送風系統檢查
按照5.15.1條的要求在現場進行檢查是否達到進、排風裝置要求。
按照5.15.2條的要求檢查上、下送風系統是否是最佳的氣流組織設計,以達到系統最高的節能效率。

檢驗規則

7.1 檢驗分類
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2 出廠檢驗
7.2.1 出廠檢驗應逐台進行。
7.2.3 檢驗中出現任一故障,應停止檢驗,待查出故障原因並排除後,做出標記並重新進行出廠檢驗。如仍出現故障,則判該產品為不合格。
7.3 型式檢驗
7.3.1 連續生產的產品,一般2年進行一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需做型式檢驗:
a) 產品停產一個周期以上又恢復生產;YD/T 1969—2009
b) 轉廠生產再試製定型;
c) 正式生產後,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
d) 產品投產前簽定或質量監督機構提出。
7.3.2 型式檢驗的試驗項目及判定見表7。
7.3.3 型式檢驗按GB2829-2002中表2 判別水平Ⅰ的一次抽樣方案在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抽取,數量為2台。產品質量以不合格數表示,不合格質量水平(RQL)應符合表8規定。
表8 RQL及判定數值表

不合格分類

B 類

C 類

RQL及判定數值

40〔2; 0, 1〕

120〔2; 2, 3〕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8.1 標誌
8.1.1 產品表面
產品表面應有中文標識,包括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編號、製造廠名、製造日期、產品主要參數等。
8.1.2 包裝標誌
產品包裝上應有標誌並符合GB 191的規定。
8.2 包裝
產品包裝應採取防潮、防振,並符合GB/T 3873的規定。
產品隨帶檔案:
a) 產品合格證;
b) 產品說明書主要內容應包括:
1)產品名稱和型號(規格);
2)產品概述(用途、特點、使用環境及主要使用性能指標和額定參數等);
3)接地說明;
4)安裝和使用要求,維護和保養注意事項;
5)產品附屬檔案名稱、數量、規格;
6)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一欄表,售後服務事項和生產者責任;
c) 裝箱清單;
d) 其它技術資料。
8.3 貯存運輸
產品應貯存在乾燥的通風良好的倉庫中。貯存環境溫度:-40℃~+50℃;環境濕度:5%~85%無凝露。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遮蓬,不應有劇烈振動、撞擊等。YD/T 1969—2009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進風、排風裝置及系統節能效率評估方法套用參考要求
A.1 進風、排風裝置及送風系統勘察設計
送風系統的設計與施工是系統重要環節,應由專業人員對機房做勘察設計,根據機房情況設計出最佳的氣流組織,以達到系統最高的節能效率,基本要求如下:
——依據機房設備發熱量和空間,綜合考慮計算出需要的新風量;圍護、照明及人的熱量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不考慮在內,新風量計算公式見6.2條公式(2);
——下送風系統要注意避開地板線纜對氣流的阻擋,且注意考察最不利端的送風量;
——送風系統可採用機組上增加風冒和建設風管兩種方式,如果條件允許應儘量採用建設風管的方式;風管截面積應根據風量設計,工業建築風管內風速及部分部件迎面風速參考值見表A.1;
表A.1 工業建築風管內風速及部分部件參考值表

推薦風速

最大風速
m/s

部分部件
m/s

風機吸入口

5.0

7.0

風機出口

8.0~12.0

8.5~14

主風管

6.0~9.0

6.5~11.0

支風管

4.0~5.0

5.0~9.0

進風百葉窗 風量<10000CMH

2.0

3.0

排風百葉窗 風量<8000CMH

2.5

3.5

風管送風口

2.0~3.0

2.5~3.5

——送風方式還需結合主設備機架的通風散熱方式考慮;
——風管部分的安裝應注意強度及保溫,室外部分還要做好防水、防鏽處理;
——設備安裝應注意維護及擴容的空間。
A.2 系統節能效率評估方法
在相同或相近的機房外部溫濕度環境下,在額定工況條件下和相同時間長度內,加入智慧型通風系統運行和不加智慧型通風系統運行,機房空調耗電的比值之差(耗電計量單位:千瓦小時)。
例如:在機房空調和新風系統總供電迴路安裝電度表。測試時間為48h,測試時段內機房外部環境要求:每24小時內環境溫度變化絕對值不超過7℃,室外溫度範圍6℃~18℃。上午八點讀取電鍍表數據,開啟新風節能系統運行48h手動停機,讀取電鍍表數據,計算用電量。新風系統停機後,再經過48h讀取電鍍表數據,計算用電量。
系統節能效率計算公式如下:
系統節能效率=1﹣加入新風系統的耗電量/不加新風系統的耗電量。
編輯人:telikang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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