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分類
部隊通信員
學院通信員
報社通信員
企業通信員
崗位職責
部隊內部
根據現行內務條例第五十六條,部隊對通信員職責的規定為:
一、準確、迅速地傳送命令、指示和報告,按時傳遞檔案。
二、熟記有關單位的番號、代號,熟記口令、路標、信號和敵我識別標記。
三、熟記有關首長和單位的位置、距離、路線以及沿途情況。
四、及時取送、分發報刊和郵寄品。
學院內部
一、負責收送學院與省交通廳、省教育廳的各種重要交換檔案並做好記錄。
二、負責收送機要檔案、掛號件、快件等重要檔案,並做好記錄、交接工作。
三、協助傳達各種會議、活動的通知,並及時反饋情況。
四、參加學習、培訓活動及學校會議,及時領會上級精神和相關知識。
五、協助完成學院行政會議、活動的準備工作。
六、每學期反映一次讀者對校報的意見和要求。
七、完成領導和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報社內部
一、在辦公室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接受工作任務。
二、負責報刊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三、協助辦公室主任做好全處的考勤工作。
四、協助辦公室主任做好上級檔案的收發、傳閱與保管工作。
五、協助辦公室主任做好全處衛生、安全督查工作。
六、完成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業內部
一、通信員應由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教育、宣傳工作方針,能夠了解本單位重要活動,有一定寫作能力和工作熱情。
二、提供主題鮮明,文筆通暢,內容充實、生動,具有思想性、時效性和 可讀性的稿件。
三、反映意見。
四、關心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