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射光觀察法

透射光觀察法是視線與光線的相對角度,應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調整。一般規律是:光線垂直照射於物體背面,人的視線應以45°角左右觀察;或者人的視線以垂直角度,光源以45°角左右側射物體背面。如果手印反差很微弱,可在不改變視線角度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光源角度至清手印最清晰為止。

透射光觀察法
視線與光線的相對角度,應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調整。一般規律是:光線垂直照射於物體背面,人的視線應以45°角左右觀察;或者人的視線以垂直角度,光源以45°角左右側射物體背面。如果手印反差很微弱,可在不改變視線角度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光源角度至清手印最清晰為止。
②表面有光澤的非透明物體:遺留在表面有光澤非透明物體上的手印,可利用反射光的方法進行觀察發現,具體方法是:
一是垂直光反射法:光照與視線同一角度,對物體表面進行觀察發現。
二是半側光反射法:光以45°左右角度照射物體表面,垂直觀察。
三是全側光反射法:將物體置於暗處,用較弱的人造光源(如手電筒等)以0-15°角度照射物體表面,垂直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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