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齊皞下第序

《送齊皞下第序》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送齊皞下第序

古之所謂公無私者,其取捨進退無擇於親疏遠邇,惟其宜可焉。其下之視上也,亦惟視其舉黜之當否,不以親疏遠邇疑乎其上之人。故上之人行志擇誼,坦乎其無憂於下也;下之人克己慎行,確乎其無惑於上也。是故為君不勞,而為臣甚易:見一善焉,可得詳而舉也;見一不善焉,可得明而去也。及道之衰,上下交疑,於是乎舉仇、舉子之事,載之傳中而稱美之,而謂之忠。見一善焉,若親與邇,不敢舉也;見一不善焉,若疏與遠,不敢去也。眾之所同好焉,矯而黜之乃公也;眾之所同惡焉,激而舉之乃忠也。於是乎有違心之行,有怫志之言,有內愧之名。若然者,俗所謂良有司也。膚受之訴不行於君,巧言之誣不起於人矣。烏呼!今之君天下者,不亦勞乎!為有司者,不亦難乎!為人向道者,不亦勤乎!是故端居而念焉,非君人者之過也;則曰有司焉,則非有司之過也;則曰今舉天下人焉,則非今舉天下人之過也。蓋其漸有因,其本有根,生於私其親,成於私其身。以己之不直,而謂人皆然。其植之也固久,其除之也實難,非百年必世,不可得而化也,非知命不惑,不可得而改也。已矣乎,其終能復古乎!

若高陽齊生者,其起予者乎?齊生之兄,為時名相,出藩於南,朝之碩臣皆其舊交。並生舉進士,有司用是連枉齊生,齊生不以雲,乃曰:“我之未至也,有司其枉我哉?我將利吾器而俟其時耳。”抱負其業,東歸於家。吾觀於人,有不得志則非其上者眾矣,亦莫計其身之短長也。若齊生者,既至矣,而曰“我未也”,不以閔於有司,其不亦鮮乎哉!吾用是知齊生後日誠良有司也,能復古者也,公無私者也,知命不惑者也。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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