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簡介
作者: 藍星人 著出 版 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8-10-1
- 字數:
- 版次: 1
- 頁數: 132
- 印刷時間:
- 開本: 大32開
- 印次:
- 紙張:
- I S B N : 9787208079182
- 包裝: 平裝
編輯推薦
十二歲時,她痴痴崇拜籃球隊的學姐・只因她為她結過一-欠領帶。十七歲時,她戀上陳奕迅,那個人那些歌曾是她的精神支柱・場景拆毀了・人改變了,說話忘記了,還有每一個片段里的歌聲。因為上癮麻辣女教師,她愛上英國文學,大膽選修全港只有三百多名考生應考的科目。因為力挺英格蘭足球隊,她孤身上路出國看球賽,竟贏到一張名企見習契約。 “冬粉”是這樣一種人――因為迷戀・像榨橙汁一樣,把自己最好的一面擠出來。內容簡介
本書講述了四個關於“迷戀”的小故事,作者是香港一所著名女子學校的學生,成績優秀,卻在人生中的不同階段,分別有過瘋狂迷戀崇拜的對象。作者用優美流暢的文字,記錄下青春歲月中那些獨特的“迷戀事件”。在看似瘋狂的事件背後,充滿了作者的自省與人生感悟。作者簡介:
藍星人(1984- ),女性,從小到大在香港接受教育,前半生的主題曲是陳奕迅的《我的快樂時代》,即將投身一個dress code是黑西裝白恤衫的行業――可能是侍應、殯儀館職員、黑色西裝模特兒或另一個專業。目錄
自序:一個“強迫觀念症患者”的履歷表《摘星記》
理想酒店外的快樂時代
我們的足球賽
Mrs.Special
書摘
《摘星記》Unrequitted love,It’s Fantastic,cause it never has to change,it never has to grow up and it never has to die!
――Vince Tyler,“Queer As Folk”
世上有很多東西是永遠得不到手的,無論那是豪宅、靚車、契約、IQ、天分、金鎖匙、權力、地位,還是一個愛人。
但迷戀一個人畢竟是美好的,你願意為他/她死,但不用承受他/她的脾氣,永遠不用為他/她供樓,因為他/她根本不會和你一起。
他/她永遠不會改變,即使眼角會長出皺紋,笑容仍是那么甜美,聲線仍是那么迷人。
你永遠不用長大,永遠停留在十二歲,那段年少輕狂的日子。
迷戀是永遠不會死亡的,一代一代,薪火相傳……
那個變態的年代
“那本東西現在在誰手上啊?”
每隔兩年,大約是兩年吧,總有人間我這樣的問題。
十年前,那個我乘公共運輸工具時還能付小童車資的年代,我和四個中學同學寫了一本書,文體是……你當是一本小說吧,不對,因為內容是真的。正確來說,那是一本情書。
是的,五個人一起寫一本情書,因為我們本來打算把書送給三個形影不離的人,它記載著的正是我們“追”她們時的一點一滴,由學校的籃球場,到附近的麥當勞、壽司店,到灣仔運動場……那是我有生以來最見不得人的歷史。
那本書一直放在我的家中,和其他見不得光的物件諸如照片、情信、“代人寫的情信”(即是朋友為了安慰你,模仿別人對你寫的情信)住在一起,但不知為什麼,每隔兩年,那四個人中總會有人問我拿那本書來重溫舊事,先是最多愁善感、天真無邪、熱愛懷舊的E,八年前,她把書交還給我時,臉上露出了滿足的笑容(好像還帶著淚光),我還不知道她在內頁留下了一張密密麻麻的字條。接著,從另一個班房走過來約眾人午膳的翊然看見那本藍色簿子竟然尖叫起來,差不多感動得熱淚盈眶:“又看到它了!”就是這樣,那本書在我們手上傳來傳去,直到每個人都留下一張字條,書又歸我。
字條的主題多半是“發現自己當年真系好癲”,又慶幸自己這么瘋狂過,更慶幸的是最後沒有把書送出去,才可以不久之後便拿來緬懷一番。
當年我們把那本書命名為《摘星記》,我跟它平安無事地過了很多年,直到去年慶祝翊然生日的飯局。
尖沙咀海運大廈某間西餐廳里,我們幾個二十出頭的女孩子正在小聲講大聲笑。我常常跟家澄和翊然吃飯、唱卡拉OK、看電影,其餘的人卻兩年沒見了。她們不少已經出來做事了,衣著得體入時,說話時臉上流露著清楚自己會前程錦繡的自信。K說起男朋友時會甜笑,翊然打開像鞋盒般大的黑色絨毛盒子,向我們展示追求者送給她的禮物――一條銀光閃閃的項鍊和一枝白玫瑰。
我們起鬨了一會,又繼續吃東西。
E一邊用叉子挑起凱撒沙拉里的一塊生菜,放進口裡,一邊問:“那本東西現在在誰手上呀?”
家澄呷了一口白酒,瞥了我一眼:“一定在她手上。”
我點點頭。
“嘩,而家諗返我地做過的乜,真系想撼頭埋牆呀!(現在回想起當初我做過的事,真想一頭撞死在牆上!)”E忽然爆出這一句,使我覺得晴天霹靂。老實說,我從來沒有為那段日子自豪過,但是,這句話……怎可以出自E的口中?!她是我們當中最愛懷舊的人呀!沒有可能這么鄙視自己的過去。
“真系醜死怪,好在有送俾?地喑。(真是醜死了,還好沒給她。)”她繼續說下去,其他人也搖頭嘆息。我眨了眨眼,對E說:“你好似大個左嚼。(你好像長大了嘛。)”E自豪地說她真的長大了,成熟了,然後,眾人開始討論學業、工作、衣服、旅行,二十二歲便嫁了的同學、她的婚禮、婚紗、伴娘、老公……和應否到Haagen―Dazs吃甜品。
回到家,我撥開那些照片、情信,拿出那本舊而不殘的本子――其實我連它本來的用途也不知道:究竟你是一本日記,還是一本筆記簿?可是,無論如何,你也不像她們所說的那么醜陋吧。
她們個個生活得幸福美滿,像一早已把前塵舊事遺忘得一乾二淨,但是我從沒有遺忘記載在你身上的事,雖然,回看那段日子,也真的難為情得想一頭鑽進地洞去。
今天,我決定為歷史翻案。
我第一個迷戀的人
我第一個迷戀的人是籃球隊隊長Zarah。
我對Zarah的第一個印象是:嘩,這人真的很像李麗珊,到底是不是那么像呢?其實無從稽考,因為我差不多已忘了她的樣子。不過大家可以想像,她不是萬人迷的類型。多年以後,當我變成切爾西隊長特里的瘋狂擁躉後,才發現也許因為從小缺乏領導才能,“隊長”這種人對我來說有種神奇的魔力,是永恆的傾慕對象。(最好不只有領導才能,還帶著人家看見閣下便會覺得你是群龍之首的那種氣質和氣勢。)貝克漢姆和特里之間我選擇了後者,證明我不需要萬人迷,我需要英雄,從前就是這樣。
整箇中學生涯中,我沒有成為身兼學校風紀和三個學會會長,掛著十個學界金牌的活躍分子,不過課外活動這回事,一樣便能糾纏一世。我選擇籃球隊,只因本身有不錯的控球底子――國小時做完功課後,只會坐著吃零食、看電視,於是母親把我趕到樓下的籃球場,希望我做點運動,但我根本不想動,而且籃球場上比我年紀輕的男孩子全都目露凶光,所以多數時間我會到附近的商場、書店溜堊,我到哪裡也拍著那個皮球,過馬路,走斜路,如入無人之境。
雖然只會運球,不會投籃,我還是參加了籃球學會的選拔,因為即使到現在為止,我唯一能夠駕馭的,也只有那個深咖啡色的皮球。
新丁們在加入籃球學會後,不過是“會員”,C Grade籃球隊隊員的選拔是半年後的事,這半年裡,我們便和高年級的、正式的籃球隊隊員一起練習。
和其他中一生一樣,我覺得所有高年級的學生都是高人一等的,技術超群,食鹽多過我們拍球,她們也真的不會主動和我們說話,當我們透明一樣。於是每次練習時我也乖乖地默不作聲,以為這樣便能夠避過一切災禍,直到某一天,包括我在內的新丁和比我們年長三、四年的“舊人”混戰,當我努力在人叢間找尋空位接球時,忽然聽到身旁那人說:“不用防守她,她有屁用啊?!”
那一剎,我呆住了。我知道那個“?”(她)是我。
我忘了那天餘下的時間是怎樣熬過去的。只記得過了不久便回到更衣室。雖然是秋天,但那天的天氣很炎熱。我關上廁格的門,脫下濕透了的球衣,趕快換上了校服(校規規定學生不能穿著校服以外的衣服離開學校),汗水卻仍然把恤衫緊緊黏在皮膚上,不用照鏡也知道經過兩個小時的練習,頭髮必然亂如雜草。
當時仍有很強的自尊心的我這么想:
這到底成何體統?
為什麼我要留在這個地獄般的地方,如喪家之犬般受盡屈辱?
我還發現自己愚蠢地在更換衣服時把校服的領帶拆開了,而我是那種被寵壞了、不會自己結領帶的小孩。
如果當年Daniel powter已推出了他的成名歌曲“Bay Day”,我也許會在廁格內立刻開啟Mp3機,一邊聽著那首歌,一邊幻想廣告中那個有點書卷氣,又帶點傻氣的男孩會來拯救我。但在現實里,我只有在廁格中大叫:“喂,Mary(另一同級學生的名字),你懂得結領帶嗎?”Mary說她不懂。過了一會,我衣衫不整地走出廁格,眼前所見只有那貌似李麗珊的隊長。
對她來說,我不算是個陌生人,至少,被選入籃球學會後,我曾經從她手上接過一張關於籃球隊練習的通告。但我也不屬於她的世界――籃球隊中那個人人無分彼此、肝膽相照的“階層”。
雖然她看來的確很友善……
“可以替我結領帶嗎?”
想了一會,我把領帶遞給她,她反覆研究著那根深色的布條。我等待著,忽然發現她其實也未換好衣服,還只是穿著底裙,便替我結領帶,使我覺得自己強人所難,非常尷尬,當時我的臉極有可能紅得像更衣室外的斜陽。她把領帶套在我的脖子上,發覺不知怎么辦,便把它拿下來,套在自己的脖子上.開始結領帶。
這時,有人走進更衣室,我沒有轉過頭去看看她是誰,卻聽見一把聲音說:“我還以為是誰,你先穿好衣服才替她結領帶啦!”她笑了一笑,沒有說什麼,繼續替我結領帶,我認得那聲音的主人好像是不久前說我“沒有用處”的某人,心中不禁咒罵起來。
最後,她成功完成了這件事,傻氣地說:“都幾靚吖!(還蠻好看!)”接著又補上一句:“又好似唔系……(好像不是這樣系的吧……)”
她繼續換衣服,我也忘了自己有沒有說謝謝,趕快收拾包袱,離開學校。殘陽如血,我提著重甸甸的書包和球衣、球褲、球鞋走到巴士站,辛辛苦苦擠上一輛已經擠滿了人的巴士……嗅著身旁的乘客和自己的汗味,我忽然覺得有點感動:這個世界上,雖然有人不可一世,叫自卑的我更加恐懼,另一方面卻有人好心腸得還沒穿好衣服,便替一個不太熟悉的人結領帶,雖然這不過是一件不能再小的小事,但說句老土話,錦上添花的人多,雪中送炭的人少,我怎么能不感激呢?
雖然自從加入籃球學會後,我和這個隊長說過的話不超過三句,也從沒和她一起比賽,但我知道,她和那些嘲笑我的人是不同的。
我回想她陽光的笑容,竟覺得有點像天使的微笑。
從此以後,我的人生里很多事也由“冷憫”、“感激”和“感動”開始。最重要的是,這件事使我第一次崇拜一個非明星也不是什麼重要人物的人,而因為崇拜這個人,我留下來了。
跟蹤
繼續說這個故事以前,我必須先介紹我的“戰友們”。
林翊然和許家澄是我中一時最要好的朋友。
還沒有脫下那副有點土氣的眼鏡,當年的林翊然還有點文藝青年的氣質。在我們結識的第一天,她竟然站在充滿廢氣的大馬路上,在我們差點被大貨車碾斃的時候問我:“你認為人生有什麼意義?”過了幾個星期後,她的問題變成:“你有沒幫我留意那個又會打球又有型又靚的captain姐姐呀?”她指的是籃球隊的另一個隊長,整天和Zarah出雙入對的Zoe。最好的朋友喜歡了你喜歡的人最好的朋友,也不知是福還是禍……
許家澄又是另一種人,第一次和她對話,是在她拿著麥克風問全班:“邊個會ioin basketball team trial?(有誰會參加校籃球隊試試)”後的事。這個樣子看來有點囂張的女孩子和我約好一起參加籃球隊隊員招募,卻臨陣退縮。當時她已陪我走到籃球場了,看了看排隊跑籃的學生,等了一會,忽然說沒有興趣參加。後來,她跟我解釋,她不是真的想加入籃球隊,只不過以為“某某人”會去籃球隊選拔才去,那人卻沒有出現。許家澄做什麼也比我們高一個層次,仿佛早已洞悉萬事,知道誰會在哪兒出現,也知道做什麼事會有怎么樣的後果。而且,當我們吃飯還只會點“魚蛋河”時,她已經懂得叫“魚餃河加腩汁走青”(魚餃粿條加牛腩汁不放青菜)……
介紹完這兩個怪人,無可避免地,也要談談我們的母校,沒有那種環境,沒有那個更衣室、那個球場、那一群從小到大循規蹈矩但突然“出軌”的無知少女,不會發生以後那些事。
1996年9月1日,我踏進一間很多人夢寐以求的中學。事實上,它的外表比很多名校要差一點,沒有綠油油的大草地,沒有滲著陣陣古意的褐色磚頭,位處最繁忙的交通黑點,飛揚的塵土替本來已欠缺色彩的校舍和圍牆蒙上一層灰,大門也有點像監獄的閘。
我來自一間堂堂正正的中文國小,命運偏偏荒謬地把我放在一問光明正大以“雞腸”為榮的英文學校里,在那問學校的國小學生津津有味地閱讀《魔戒》原著時,我在狼吞虎咽金庸的《天龍八部》。我的英文會話程度幾乎等於零,母親竟告訴我那裡的老師要求學生以英語和她們對話。“要是我上課時肚子痛呢?我不知道‘肚子痛’的英文是什麼!”我非常擔憂。“storeaehache噦!”“要是他們不明白我的廣東話發音呢?”覺得在那裡念書是一件慘痛的事:不懂說“stomachache”而客死異鄉不要緊,更糟糕的是被迫和結義兄弟們各散東西(因為太沉迷武俠小說,我曾經請要好的男同學跟我義結金蘭),還要離開我一直暗戀的國小同班男同學。
另一方面,我有一種偏見――能夠考進這種名校的女孩子多半是知書識禮的悶蛋、只會讀書的機器人,我注定被這群模範女生折磨而死。對我來說,人和機器人的最大分別,是人類會對某些“課外知識”有一種熱情,人類除了讀書以外,應該還會關心別的人和事。出乎意料地,我的新同學們竟符合這個標準,燃起她們內心某股熱情的卻不是明星、衣服、動畫、模型、萬變卡、鄰家的男孩……而是一些高年級的學生。
那些人都身居要職,不是社長、拉拉隊隊長,便是sports team隊長。人生路不熟的form one女迷上願意協助她們、又有點台型的大姐姐,也許是平常不過的事,但我就是沒有經歷過那種同學們稱之為“crush”的東西。
直到“打呔(系領帶)”事件發生。
第二天,我向家澄報告那件事,我知道她一足對這柙事情感興趣的。果然,她的反應很大:“如果有senior girl肯同我打呔,我死??都願?!(如果有高年級女生幫我系領帶,我死都願意!)”
嘩,這么嚴重!
在那一刻,我才意識到隊長姐姐在我身上做了一件“大事”。不知是雞先生蛋,還是蛋先生雞――是這個人對我好,我才開始留意她;還是我先留意她,才覺得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好事。在“打呔”事件後的籃球練習里,輕視我的人仍然輕視我,但我看東西的角度完全改變了――我的眼睛只會停留在籃球和她身上,我開始覺得自己做的每一個動作,無論是帶球過人還是傳丟球,是“穿針(投中空心球)”還是吃“波餅(被籃球砸中)”,她也在看著。而她的每一個動作,無論是運球、傳球、投籃或持球,全部完美無瑕,她和朋友們說笑時笑得極甜美,爽朗的短髮被陽光塗上一層金光。梳短髮、中性打扮的人在女校多的是,和她們相比,Zarah的樣子較女性化,當不上萬人迷,卻是一股清泉(我覺得)。我簡直認為這個世界上除了我以外,沒有人懂得欣賞她。
“我終於明白了。”有一天,我對許家澄說。
“什麼?”
“我終於明白你們的感覺了。”說這話時我的樣子大概有點含羞答答吧。“我也喜歡上一個人了。”
我慶幸自己終於加入了這個大家庭,雖說在國小時也曾暗戀同班男同學,但和那小子並排坐時一點也不會心跳加速,現在只要在遠處看見偉大的隊長便會立刻臉紅起來。也許從前的不過是豆芽夢,這才是真正的初戀――我終於長大了!但看著朋友們高興得像要替我開香檳慶祝,也不禁有點迷惘:“即系點呀?(這又該怎么辦呢?)”接下來我們能夠做些什麼?
那時候差不多大半班同學都有“偶像”,而每個人也知道別人的“偶像”是誰。有一天,一個不大相熟的同學竟向我們耀武揚威:“今天早上我見過Zarah和Zoe!”我馬上要求她向我報告準確的時間、人物、地點。根據她提供的資料,第二天早上我們準時在班房外守候,果然看見Zarah和Zoe從遠處通往更衣室的走廊走出來。
我們發現她們每天約在七時五十分便會結伴走進校門,回校後會先到球場旁的更衣室,另一個籃球隊隊員Zaek在八時許回校後,也會到更衣室去,三人會在那裡逗留約二十分鐘,然後利用那邊的樓梯走上四樓的班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