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斯科舞曲

迪斯科舞曲

"Disco"這個詞是"Discotheque"的簡稱,原意是指"供人跳舞的舞廳",60年代初源於法國。60年代,隨著音樂設備的更新,舞廳里只要擁有一套唱片播放機就可以完成原來樂隊的工作,並且還可以隨時得到各種不同的音樂,即經濟又實惠。因此,各大舞廳不再僱傭樂隊來伴奏,而是僱傭一名唱片播放員通過播放唱片來提供伴舞音樂。慢慢的,人們把這種由唱片播放出來的跳舞音樂也稱作迪斯科。DISCO同時也是一種音樂風格,屬於電子音樂的一種。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迪斯科,來自法語的discothèque,意指那些播放錄製好的跳舞音樂的舞廳,disco是discotheque的簡稱,原意為唱片舞會,起先是指黑人在夜總會按錄音跳舞的音樂,70年代實際上成了對任何時新的舞蹈音樂的統稱。與搖滾相比,它的特點是強勁的、不分輕重的、像節拍器一樣作響的4/4拍子,歌詞和曲調簡單。20世紀60~70年代興起,開始流行於美國黑人聚居區和拉丁美洲下層社會,很快就風靡世界。迪斯科音樂以誇張的強弱力度交替反覆誘發人體內在的節奏衝動,舞步更為自由,可根據個性發揮。男女對舞時,身體接觸很少,動作也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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