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混劑的種類
1.殺蟲混劑
目的好是為了防治害蟲而研製的,,該混劑是經過室內和田間實驗後,選用兩種或多種殺蟲劑混配而製成的。這是混劑中數量最多的一類,截止到1998年底,在農業藥檢所註冊登記的殺蟲劑為4230個,其中殺蟲劑為1684個,占39.8%。
2.殺菌混劑
這是一類防治作物病害的混劑。是兩種或多種殺菌劑混配製成的,在殺菌劑中,常選用內吸殺菌劑和保護性殺菌劑混配,這樣可使混劑兼具保護和治療病害的雙重作用。
3.除草混劑
除草混劑是用來防治雜草的農藥混劑。它是由兩種或多種除草劑混配而成的。1998年前,在農業部藥檢所註冊登記的除草劑品種1036個,其中除草混劑品種304個,占29.3%。
4.殺蟲殺菌混劑
這是一類用殺蟲劑和殺菌劑很配而成的混劑。他即可殺蟲有可防病,在病、蟲同時發生時,使用該種乎你可一藥兼治病蟲。
5.植物生長調節混劑
這是一類可調節作物生長發育的混合藥劑。它可促進額可仰止、夜蛾科全株或局部對作物進行調節,最終能是作物生長發育正常、提高其品質和產量。
農藥混劑研製的準則
農藥混劑決非任何兩種以上的農藥一混即成,而是在選準農藥單劑品種的基礎上,遵循嚴格的標準,按照一定程式,才能研製出理想的農藥混劑品種。
一.準確選擇農藥單劑
1.在選用時要選用的農藥作用機制不同、無互動抗性的農藥才能單劑進行混配。這樣藥性才會好,更安全。
2.復配後能顯著增效的品種。這也是研製混劑最主要的準則。因為有些混劑沒有增效的作用,顯著增效的混劑,不僅可減少單位面積上的農藥的施用量,而且能降低農藥成本。
3.立足國內、原料易得;因為有些農藥混劑後效果很顯著,但藥劑需要進口,來源十分困難,所以我們要立足國內的產品基礎上,要不最終不宜投入生產和銷售。
4.選用藥劑之間不能發生物理化學反應。
5.不能選用存在問題的農藥單劑品種,就是在該藥劑效果明顯,但是會產生慢性毒性等問題,這樣的單劑也堅決不能用。
6.配伍農藥單劑的殘效期差異要小 如果非常相近的話,就會失去混配的意義。
7.要根據混劑研製目地來選擇單劑 最好防治對象對復配的農藥混劑抗性頻率較低,這樣混劑對防治對象是一種預防性的使用,從而起到延緩防治對象抗藥性發生髮展的作用,這比在已經產生了抗藥性時再使用農藥混劑更加有意義。
二、毒性學研究作為基礎
三、室內毒力預定作為重要手段
四、單劑相互增效作為重要指標
五、田間藥效作為重要依據
六、科學合理的配方
農藥混劑的名稱
作為一種有毒的商鋪, 農藥混劑的名稱也跟一般的農藥名稱一樣,有化學名稱和商品名稱之分。而且命名時應遵循一般的命名法則既要做到科學性、系統性和通俗性。為了便於進行科技信息交流,農藥混劑的名稱應該按統一的標準進行命名,一般來說由於農藥混劑中的有效成分不是創新的,因此其化學名稱和通用名稱存在的問題較少,但在其商品名稱的命名上情況卻比較複雜。目前存在的很大問題是農藥混劑為了標新立異和保護商業上的特權在產品標籤和使用說明書上只標註商品名稱,這既不利於儲藏、運輸、使用和中毒急救。一旦發生事故講難以及時妥善處理。科學的命名應該準確的反映農藥混劑中有效成分的種類、含量和劑型。根本的解決辦法應是完善農藥管理的有關法規,從規範農藥混劑的名稱刪切實保護農藥混劑的智慧財產權,並在註冊登記和工商監督兩方面從嚴把關,杜絕假劣農藥混劑的出現和侵權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