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貨介紹
農產品現貨特指專業從事電子買賣交易套保的大宗類商品批發市場,又被稱為現貨市場,是由市級以上政府職能部門批准設立,並由商務部發改委等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監督和管理。具備生產資料大宗貨物的戰略儲備、調節物價、組織生產和套期保值四大基本功能。以2004年國務院頒布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為標誌,現貨市場在國內的運作已日臻完善。而基於實物商品為交易標的物的電子倉單交易以其便捷高效的特點,正日益成為廣大投資者的熱土。
優勢
現貨相對股票的優勢:
保證金交易,以小博大。投資者只需要20%的資金就可以交易相當於商品總值的契約。通俗的說就是你用20塊錢買了100塊錢的商品期權(現貨契約),只要商品價格上漲或下跌1%(每天商品價格波動幅度大概5%-8%左右),相對於你的本金來說就是盈利5%。
優勢介紹:
1. 雙向操作,雙向獲利。既可做多獲利(行情看漲時低位買進開倉,高位賣出平倉),又可做空獲利(行情看跌時高位賣出開倉,低位買入平倉)。因此,只要做對方向,無論價格漲跌均可賺錢。
2. T+0交易,可隨時買賣。當天可多次進出、資金周轉快,既可降低風險,又可增加獲利機會。特別適合短線高手
3. 以小博大,入市門檻低。實行20%的保證金交易,資金的槓桿效應可放大五倍。每批只需現價的20%元,幾十及上百元不等,交易數量不限,持倉無限制。無論資金大小,均可參與。
4. 交易成本低。交易成本只有手續費,無印花稅、過戶費、稅金等。
5. 風險小、可控性強、收入穩定。投資者可通過雙向開倉鎖定風險,發現投資失誤,可立即平倉止損,即時控制爆倉風險;同時止損後反向操作還可獲利,不會像股票市場那樣,行情下跌無計可施,只能忍受割肉或被套的痛苦。因此,規避風險的能力遠高於股票、期貨、黃金和外匯等投資品種。由於現貨商品的特點,行情不會暴漲暴跌,有規可循,更易於把握。獲利能力更強,收益更為穩定。
6. 交易方便,快捷。投資者無論身居何處,只要有網際網路就能進行交易。
7. 資金安全。資金可大可小,由銀行資金第三方監管,進出自由,網上出入金非常安全。
8、簡單容易操作。大眾化投資,簡單易學,不管是對於股民還是不熟悉金融的人,都可以節約不少入門的時間。
配資理念
農產品市場電子平台的開放式繼黃金,石油,鑽石,證券交易所之後面向國內,國際的交易交平台,就像股票期貨交易,是建立在強大的電子技術的支持上,農產品電子交易平台同樣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農產品電子網路交易平台的推出能更多,更長遠,涉及面更廣的促進農產品交易。所以農產品網路電子交易平台在金融貿易上有廣闊的前景和更大的優勢。農產品電子交易平台秉承公平,公開,公正迅捷服務之交易理念,為廣大投資者創造平等的交易平台,使您可以足不出戶,網路輕輕一點,即可完成農產品投資交易。
基於國家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市場管理辦法地實施,農產品電子交易平台以標準契約方式進行中遠期交易,同時結合招投標和現貨專場交易等多種方式進行網上貿易。農產品通過國內,國際網際網路直接上網報價,配對。以網上訂貨,電子購物的方式實現買賣雙方面對面的農產品現貨交易。農產品電子交易平台已完善的交易,結算體系和配套的倉儲物流交割體系,為參與交易的所有投資者提供全程信譽保障,確保交易的安全,規範,為投資者提供健康的交易平台。
農產品電子交易平台開放主要是針對證券市場的衰落與不足,來解決投資市場資金流動少,投資者持幣待望情緒高的情況。農產品電子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為多空雙向操作模式,T+0操作機制,而且把每天最大漲跌幅限制為7%來降低投資風險。農產品電子交易平台的操作模式完全是彌補證券市場的不足與單一,同時降低價格波動幅度,並供實物價格做為參考,資金安全採取建設銀行第三方監管形式,來保障廣大投資者資金安全。
農產品電子交易平台為廣大投資者提供靈活,安全,健康的交易平台。
區別
現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根據商定的支付方式與交貨方式採取即時或在較短時間內進實物商品交收的一種交易方式。
(1)交收時間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即時或在很短時間內完成,而現貨電子交易的交收日期是事先規定好的。
(2)交易對象不同:現貨交易的對象主要是實物商品,而現貨電子交易的對象是標準化倉單。
(3)交易目的不同:現貨交易的目的是讓渡商品所有權;而現貨電子交易的對象目的是獲取差價或者是規避風險。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不受交易時間、地點、對象的限制,隨機性強,而現貨電子交易的這些條件都是固定標準的。
(5)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的結算方式有一次性結清、貨到付款或分期付款,而現貨電子交易市場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平台列舉
農交匯 河北農產品電子交易中心
一、公司背景
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2012〕58號)檔案精神,在省發改委、工信廳、商務廳、財政廳、質檢局、金融辦、證監會的支持下,經省工商局核准,成立了河北省農產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並與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聯通公司合作,搭建了河北省農產品電子交易中心。
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擁有覆蓋全省鄉村的經營網路體系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組織體系,下轄新合作集團、農資公司、鹽業公司、棉花公司、土產公司等12家企業,15個專業協會。全省系統有11個市級社、152個縣級社、1766個基層社、5400專業合作社、1080個農合聯分會,匯集農資、農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四大流通網路的608個龍頭企業,70202個終端網點,為農產品電子商務交易的開展打下了堅實的有形網路基礎。
二、業務範圍
為從事農副產品、農資農機、優良品種、農技推廣、廢舊物資、日用消費品經營的各類市場主體提供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和進行電子商務交易所需的信息發布、契約訂立、質量檢測、倉單融資、資金結算、倉儲物流、貨物交割、風險管控等全程服務。
三、交易方式
1、掛牌交易。為實施訂單農業而設立。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供需雙方,均可將商品的產地、品牌、質量標準、價格、供應或需求量、交貨地等信息製成訂單,掛在交易平台上,通過平台撮合成交,有利於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費用。
2、招標拍賣。為大宗農產品集中買賣而設立。以農產品為主要原料或商品的生產、經銷企業以及機關、部隊、院校、醫院、大中型企業食堂等團體性消費單位,可通過交易平台進行所需農產品招標;農產品生產企業、倉儲企業、專業合作社等,遇有農產品集中上市、庫存輪換等情況,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可通過交易平台進行拍賣。交易過程公開透明,有利於調劑市場供需平衡,平抑市場物價。
3、即期交易。為引領農產品價格走勢而設立。交易商根據自己對某一產品行情的判斷,通過先買入訂立契約,後賣出轉讓契約;或先賣出訂立契約,後買入轉讓契約,增加盈利或減少虧損,平抑價格劇烈波動。
4、分中心交易。為某一區域的特色產品分包經營而設立。有一定經濟實力和上下遊客戶資源的單位,可申請分包經營交易平台的某一品種或某一地域的電子交易業務,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後,在中心的監管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用審批成立新機構,無需投資,就可在本地開辦電子交易分中心。
5、自助選貨平台。為客戶自由選貨而設立。客戶在電子交易系統交易後,可在自助選貨平台自主選擇所要交割的貨物及其品種、產地、質量、交割地、運輸方式等,實現實物交割。
四、服務功能
1、倉儲物流服務。中心統一監控交易商品在指定倉庫的進出、庫存、質量、包裝、質檢等情況,協調物流配送,提供跟蹤服務。
2、交收服務。監督交割雙方按契約規定、交割程式、質量標準,按時在指定地點完成貨物交割。
3、質量監測服務。按省質監局授權,會同省質檢院,為會員提供商品質量標準制定、質量檢測報告等服務。
4、融資服務。與多家銀行合作,為企業和客戶提供倉單質押、商品質押等融資服務。
5、產品展銷服務。為會員、企業和各界人士舉辦網上新聞發布、產品推介、招商洽談、樣品鑑賞、專題展覽等服務。
6、免費發布供求信息。登入和瀏覽平台的客戶、消費者等均可通過平台傳送供求信息,經中心審核後發布。
7、手機服務。客商可通過手機觀看平台的商品行情,實時報價,接收平台的信息提示,上網交易等。
8、其他服務。根據會員服務中心和會員的需要,提供其他相關服務。
五、運營模式
1、河北省農產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涉農企業電子交易提供規範、便捷、公正、安全的第三方服務平台。負責平台推廣維護、交易規則制訂、各類會員招商、各類業務的協調、各類交易資金結算、會員和客戶投訴、各類風險防控等。
2、有實力的企業、經營團隊可分包經營某一交易方式、某一交易品種、某一服務功能、某一區域的電子交易業務,在中心的監管下,按照中心制定的交易規則和管理辦法,利用自己長期積累的資金實力和業務關係,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組織和發動上下遊客戶上平台開展相關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中心依託供銷合作社系統優勢,在全國的東北、西北、西南、華中、華南、華東、華北、港澳台地區和全省11個市設立會員服務中心,負責宣傳、發動、培訓、指導當地的供應商、採購商、倉儲商、物流商、分包商、投資商等會員到平台參與交易,通過掛牌、競價、即期等方式銷售產品、採購原料、提供倉儲物流服務、開設分中心。
4、各類會員按照有關要求提交基本資料、經中心審核同意後,簽署《入市協定書》,分配席位號,便可入市交易。
5、合作共贏,讓利會員。每成功一筆交易,中心收取的廣告服務費、交易服務手續費、實物交割服務費、融資服務費、信息資訊增值服務費等,按合作共贏、讓利會員的原則,根據交易方式、交易品種、交易數量等實際情況,與會員服務中心和會員商定收取和返還比例,按契約規定劃轉。
六、監管方式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檔案精神,防範控制各類風險。
1、先進便捷的交易系統。採用國內領先易於操作的電子交易系統,並與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網際網路數據中心(IDC)合作,確保網路運營順暢安全。
2、建立公開、透明、公正、安全的交易管理機制,嚴禁股東參與買賣和炒作,嚴禁交易商的嚴重投機、惡意炒作和價格操縱等行為。
3、與多家銀行合作,完善交易保證金和資金賬戶監管機制,通過三方存管,保障交易資金安全,匯劃便捷。
4、專門設立資金結算部,全程實時監控會員和客戶在各家結算銀行的資金出入、沉澱和保證金存管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派出監事監督。
6、建立會員和客戶監督舉報機制。設立投訴舉報專線,專人受理,一旦有人舉報和投訴,立即查處,採取約談、凍結交易資金、直至清理出場等多種措施,保障會員的合法權益。
天津匯港農產品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天津匯港農產品交易市場有限公司於2013年初成立,是獲天津市委、市政府部門支持,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並在天津市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及天津市金融辦正式備案的專門進行大宗農產品現貨交易的綜合性電子商務服務平台。
天津匯港農產品交易市場順應中國農產品發展趨勢,以最先進的非標準化交易模式為依託,力爭創建一流的商品交易平台,成熟的金融服務平台、優質的信息諮詢平台、迅捷的物流供需平台、 權威的商品定價平台, 從而推動農產品現貨交易市場的日新月異。
市場秉承誠信、公正、責任的發展理念,以物暢其流為基礎,聚源興市為依託,潤澤國桑為最終的戰略發展目標。通過踏實周到的服務,促進交易、信息、物流、資本的有效融通, 搭建起企業發展和融合共贏的現代化橋樑。
天津匯港具有以下四點優勢:
一、現貨交易平台更放心
天津匯港主要是以極強西北地域特色和地理標誌的農產品名優商品為交易對象,實行非標準化多種交易模式,通過市場的現貨交易平台讓更多的客戶了解西北農產品並提升其在國內的知名度以此來帶動西北地區區域發展。
二、金融服務平台更安全
天津匯港通過對農產品流通產業的實際情況深入調研,以及與中國工商銀行進行資金第三方監管的深度合作,為廣大經營者和投資者開通金融服務綠色通道。資金賬戶實行專款專戶專用,銀行監管及時高效,使得交易資金安全性得到了可靠的保證。
三、信息服務平台更透明
天津匯港是面對全國的綜合性市場,買賣雙方通過公開競價形成的成交價格具有較強的權威性和超前性,是不同交易者對市場供求關係的認識和對未來市場預期的綜合反映。同時,市場的農產品價格也具有較強的連續性。與反映若干間斷時點的實際現貨價格相比,所交易的現貨價格能夠動態地反映不斷變化的市場供求關係,交易者在此平台上面看到的信息更具有透明性和權威性。
四、物流服務平台更快速
天津匯港物流服務的重心在於深入挖掘西北、西南以及全國的農業資源,通過市場調劑,就近提貨的經營模式,滿足不同地區客戶的實時需求,實現農產品商品資源與電子商務的優勢互補。使其物流速度更快捷,物流服務更優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