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財政部、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業補貼是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04年起,國家先後實施了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等三項補貼政策(以下統稱農業“三項補貼”)。這對於促進糧食生產和農民增收、推動農業農村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合併目的
2016年農業“三項補貼”將合併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一是支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鼓勵各地創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引導農民綜合採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減少化肥農藥用量、施用有機肥等措施,切實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
二是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支持對象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傾斜,體現“誰多種糧食,就優先支持誰”。近幾年支持重點是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並推動擔保業務儘快實質運營,切實緩解農業生產“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