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濟產權,既包括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土地、山場、水面、草原、灘涂等自然資源的產權,也包括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能以貨幣計量、納入賬核心算的資產的產權。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四個權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擁有集體產權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由此帶來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責任,對國家、對社會所承擔的義務。
相關詞條
-
農村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亦稱“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
實施背景 現實可能性 主要障礙 發展前景 -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
整改原因 目標原則 改革內容 社會影響 進展 -
山東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時代山東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開創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
印發通知 方案全文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是為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保護農民集體資產權益,調動農民發展...
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意見解讀 -
關於推進本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實現城鄉要素平等交換,激發農村經濟社會活力,健全農村治理機制,促進農村社會和諧,按...
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基本原則 具體措施 組織保障 -
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
《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於2018年5月31日通過並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發布 條例全文 草案的說明 審查意見的報告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形式研究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形式研究》是2011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曉東。
內容簡介 目錄 -
集體經濟
集體經濟,屬於勞動民眾集體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在我國,集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為農村集體經...
法律依據 歷史來源 存在問題 對策思考 我國現狀 -
廣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
為了規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保護集體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條例信息 條例全文 修訂之後 重點解讀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