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縣物價局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家和省的價格政策、法規。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省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省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

簡介

農安縣物價局是農安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行政,負責全縣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的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價格認證、價格監測等工作。全局機關幹部(在職)64人,機關10人,事業單位54人。

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家和省的價格政策、法規。承擔國家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部署的調研、測算、監測、初審及信息反饋、價格服務等職責任務。
2、負責縣區域內的綜合平衡和價格調控。建立完善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和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調控價格,穩定市場。
3、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商品和服務價格。
4、監督價格政策執行情況。指導、監督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及本地生產者、事業單位的價格活動,檢查、處理價格違法行為,協調、處理縣區域內的價格爭議。
5、開展價格信息服務。開展農產品成本調查、供求與價格等信息服務工作。
6、其他職責。履行好縣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以及國家和省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物價局內設機構三個,即:綜合科、收費管理科、價格管理科。
1、綜合科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國家省有關價格政策、法規;
(3)負責全局的檔案收發、人事、黨務、財務、勞資、後勤等工作。
2、收費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省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
(2)負責落實國家、省的收費標準調整方案,按分工管理許可權制定收費標準;
(3)指導同級業務部門的價格工作,平衡、協調各業務部門的價格矛盾,解決、仲裁價格糾紛;
(4)負責全縣《收費許可證》核發、審驗工作;
(5)負責解答有關收費政策事宜。
3、價格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省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
(2)負責落實國家、省的價格調整方案,按分工管理許可權制定商品價格;
(3)指導同級業務部門的價格工作,平衡、協調各業務部門的價格矛盾,解決、仲裁價格糾紛;
(4)負責解答有關價格政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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