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藝術與技巧叢書·法官培訓參考用書:庭審要點與技巧

辦案藝術與技巧叢書·法官培訓參考用書:庭審要點與技巧

版次:1 開本:16開 經法庭許可,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向鑑定人發問。

圖書信息

作 者:李國光 著 張曉秦,劉玉民 編 叢 書 名:出 版 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ISBN:

9787802195127 出版時間:2009-01-01 版 次:1 頁 數:329 裝 幀:平裝 開 本:16開 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訴訟法

內容簡介

對案件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了鑑定的,應當由鑑定人當庭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後,由雙方當事人發表意見。經法庭許可,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向鑑定人發問。訴訟輔助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鑑定人發問。鑑定人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出庭的,經合議庭準許,可以書面答覆當事人的質詢。當事人詢問鑑定人時,不得使用威脅、侮辱及不適當引導鑑定人的言語和方式。當事人要求重新鑑定的,是否準許,由合議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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