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輸沙量計算
河流泥沙分為懸移質和推移質兩類。懸移質資料較多,是進行輸沙量計算的主要依據。推移質資料很少,精度亦差,常採用其他途徑間接估算其輸沙量。
(1)懸移質輸沙量。根據資料條件採用不同的計算方法;1.有實測懸移質資料10~15年以上時,可直接計算出多年平均年輸沙量。2.懸移質實測資料不足時,可通過本站水沙關係,如年、月徑流量與年、月輸沙量關係,利用本站徑流資料來插補延長輸沙量系列;也可通過本站與上、下游站或鄰近相似流域測站的年、月輸沙量關係進行插補延長。3.沒有懸移質實測資料時,常採用多種方法估算比較確定。如:根據地區水文手冊查輸沙量模數圖;調查設計流域或相似流域已建水庫的淤積沙量,據此估算設計站的多年平均年輸沙量;用經驗公式估算,這類公式大多以流域的地質、地貌、植被、氣候和治理程度等因素為定量指標,建立輸沙量和這些指標的經驗關係。
(2)推移質輸沙量。常用的估算方法有:1.比例係數法。認為在一定地區和河道水文地理條件下,推移質和懸移質數量上有一定的比例。利用這種比例關係,根據懸移質年輸沙量推求推移質年輸沙量。一般情況下,推移質與懸移質的比值為:平原地區河流0.01~0.05;丘陵地區河流0.05~0.15;山區河流0.15~0.30或更高。2.推移質輸沙率公式計算。這類公式很多,各有其依據和適用條件,應慎重使用。3.利用上、下游或相似流域已建水庫淤積資料,根據泥沙的顆粒級配,粗估推移質輸沙量。
2. 輸沙量年內分配
主要計算多年平均年輸沙量和各種典型年年輸沙量的年內分配。由於推移質輸沙量資料缺乏,通常僅作懸移質輸沙量的年內分配計算。輸沙量年內分配一般以月沙量表示。多年平均年輸沙量的年內分配,在有較長實測資料時,直接由實測資料計算。各種典型年輸沙量的年內分配,一般根據工程規劃設計的要求,按豐、平、枯水年多與多、中、少沙年的組合情況選擇典型進行計算,如豐水多沙年、豐水中沙年、平水多沙年等。在資料不足或無資料地區,可移用鄰近相似流域的年內分配百分數,估計年內分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