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601化學試劑標準滴定溶液的製備
GB 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T 4789. 2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測定
GB/T 4789. 3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
GB/T 4789. 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T 5009. 5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
GB/T 5009. 11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T 5009. 12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 24食品中黃麴黴毒素M,與B,的測定
GB/T 5009. 93食品中硒的測定
GB/T 5413. 9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維生素A,D,E的測定
GB/T 5413. 10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維生素K,的測定
GB/T 5413. 11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維生素B,的測定
GB/T 5413. 12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維生素B:的測定
GB/T 5413. 13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維生素B。的測定
GB/T 5413. 14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維生素B,,的測定
GB/T 5413. 15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煙酸和煙酞胺的測定
GB/T 5413. 16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葉酸(葉酸鹽活性)的測定
GB/T 5413. 17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泛酸的測定
GB/T 5413. 18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維生素C的測定
GB/T 5413. 19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游離生物素的測定
GB/T 5413. 20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膽鹼的測定
GB/T 5413. 21嬰幼兒配方食品和乳粉鈣、鐵、鋅、鈉、鉀、鎂、銅和錳的測定
GB/T 6682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GB/T 6682-2008,IS0 3696:1987,MOD)
GB 7718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 13432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通則
GB 14881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
JJF 1070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輔食complementaryfood
即輔助食品,指嬰兒在6月齡後繼續母乳餵養的同時,為了滿足營養需要而添加的食品,包括家庭配製的和工廠生產的。
輔食營養補充品
complementary food supplement
用於在6月一36月齡嬰幼兒輔食中添加的含高密度多種微量營養素(維生素和礦物質)的補充品,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質和其他輔料。目前常用的形式有: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輔食營養素補充片、輔食營養素撒劑。
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
nutrient-dense food supplement for complementary feeding
在食物基質中添加多種微量營養素製成的粉狀或顆粒狀或半固態等的輔食營養補充品,含高密度的多種維生素和礦物質,並通過食物基質提供部分所需要的優質蛋白質和少量能量。
輔食營養素補充片
foodlets for complementary food supplement
以乳粉(或豆粉)為食物基質並添加多種微量營養素的片劑型輔食營養素補充品,含高密度的多種維生素和礦物質,易碎或易分散,可以磨碎或分散添加於輔食中使用。
輔食營養素撒劑
sprinkles for complementary food supplement
由多種微量營養素混合成的粉狀或顆粒狀小袋裝輔食營養素補充品,含高密度的多種維生素和礦物質,不含食物基質。
基本原則
輔食營養補充品的適宜人群
為6月一36月齡的嬰兒和幼兒。
輔食營養補充品營養素的添加原則
輔食營養補充品中維生素和礦物質的每日份(每日份即為每日推薦產品食用的總量)含量按0. 5歲一1歲和1歲一3歲嬰幼兒推薦攝人量(RNIs)或適宜攝人量(AIs)以及可耐受最高攝人量(ULs)分別制定,見表1。 RNIs,AIs和ULs值參考《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人量》。
輔食營養補充品中應添加的微量營養素: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B1、維生素B2、鐵、鋅,其他為自行選擇。對於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蛋白質和鈣含量指標也為必需指標,其中蛋白質主要來源於乳類、大豆類等。
輔食營養補充品每日份推薦量
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10 g~20g;輔食營養素補充片1. 5 g~3 g;輔食營養素撒劑0.8 g~2 g。
輔食營養補充品的生產規範
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生產車間的淨化要求至少應滿足30萬級的潔淨度。
輔食營養補充品的使用方式
直接加人輔食中使用。
技術要求
配料要求
礦物質和維生素
原料名單參見附錄A的規定。其質量規格應符合現行食品添加劑國家標準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若未有現行國家標準,可符合現行的行業標準。
食物基質
為可以直接供嬰幼兒食用的牛乳或羊乳、大豆類及其加工製品等以提供優質蛋白和少量能量為目的的食物原料,其質量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大豆類及其加工製品應經過高溫等工藝處理以消除抗營養因子,如胰蛋白酶抑制物等。
輔料
適合於嬰幼兒食用並因加工工藝要求而添加的非食品添加劑食品配料,具填充、粘合等作用,其質量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食品添加劑
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其質量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2的規定。
理化要求
淨含量
應符合JJF 1070的規定。
營養素的含量
輔食營養補充品中營養素的含量折成每日份計,其含量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衛生指標
各類產品的衛生指標應符合表4的規定。
包裝
產品定型包裝的包裝容器和材料應符合相應的國家衛生標準。
標識
1、按GB 7718和GB 13432的要求進行標籤標識。
2、產品名稱的正下方處標註“輔食營養補充品”。
3、配料表列出所有配料及其配料成分。
4、應標識營養成分表,表中按每日份標註“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微量營養素”值以及微量營養素所占適宜人群0. 5歲一1歲或1歲一3歲的RNIs(或AIs)的百分含量,適宜人群為“6月~36月齡嬰幼兒”的,應標註這兩個人群的所占RNIs(或AIs)的百分含量。
5、標識食用方法和食用量。
6、應標明注意事項並標明“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嬰幼兒輔助食品。本品不宜與嬰幼兒配方食品或營養素補充劑同時食用。”
貯存和運輸
產品應貯存在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
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
檢驗方法
應按照本標準中的表1、表2、表3、表4、淨含量要求以及附錄A所確定的項目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