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財務
正文
軍隊經費取得和使用的經濟活動及其所體現的同各方面的經濟關係。是軍隊後勤的組成部分。它對軍隊各項事業起促進、制約、調節、平衡和綜合反映的作用。軍隊財務的基本職能是:對軍隊作戰、建設實施財務保障,對軍隊經費收支活動實行財務監督,保證軍事意圖的實現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軍隊財務是通過制訂標準、制度,編制預算、決算和實施會計、審計等手段來實現經費的請領、分配、劃撥、支付、發放、報銷和結算。
軍隊財務一般屬非生產性的軍事消耗財務,同企業單位財務比較,具有無返還性和非盈利性;同軍隊後勤其他專業比較,具有綜合性。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財務還包括一部分工廠、農場、馬場等生產性財務和軍人服務社、服務公司等商業性財務。
軍隊財務的組織體制,各國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直屬於軍事指揮員或隸屬於後勤部門兩種類型。中國人民解放軍財務的組織體制除1954年至1957年直屬軍政首長外,其餘時間均隸屬於後勤部門。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財務,在軍隊中的中國共產黨各級委員會領導下,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實行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事業部門分項管理相結合的體制。事業部門負責經費的分配和使用,財務部門負責經費的劃撥、結算、報銷和監督檢查,使管錢與管事、管物相結合。財務保障以軍隊現代化建設為中心,在保證指戰員生活必需的前提下,重點保障武器裝備購置、科學研究和智力投資; 採取總部專管、實報實銷、 定額包乾、指標控制四項管理方法,實行經費管理責任制;經費的領取和報銷,實行預算決算制度。戰時,為保證經費的及時供應,酌情採取軍政首長責任支付,組織隨軍銀行和在軍隊內部發行軍用流通券等特殊措施。財務監督通常採取財務部門事前監督與事後監督相結合,財務部門專業監督與領導、民眾和有關人員監督相結合的形式。各級各部門的預算、決算和開支憑證,由財務部門或專職財務人員負責審查;各級各部門的一切經費收支活動,接受同級和上級財務部門的監督檢查;軍隊內部實行經濟民主(見三大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