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爭精神

軍爭精神,軍爭,孫子首蘊。

軍爭,孫子首蘊。
孫子曰:
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和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翻譯:
孫子說:大凡用兵的法則,將帥接受國君的命令,從徵集民眾、組織軍隊到同敵人對陣,在這過程中沒有比爭取先機之利更困難的。爭取先機之利最困難的地方,是要把迂迴的彎路變為捷徑,要把不利變成有利。所以用迂迴繞道的佯動,並用小利引誘敵人,這樣就能比敵人後出發而先到達所要爭奪的要地,這就是懂得以迂為直的方法了。
軍爭有有利的一面,同時軍爭也有危險的一面。如果全軍整裝去爭利,就不能按時到達預定位置;如果輕裝去爭利,輜重就會丟失。因此,收起鎧甲日夜兼程,走上百里去爭利,三軍的將領都可能被敵俘虜;強壯的士兵先走,疲弱的士兵隨後,其結果只會有十分之一的兵力趕到;走五十里去爭利,上軍的將領會受挫折,只有半數的兵力趕到;走三十里去爭利,只有三分之二的兵力趕到。因此,軍隊沒有輜重就不能生存,沒有糧食就不能生存,沒有物資儲備就不能生存。
不了解列國諸侯戰略企圖的,不能與之結交;不熟悉山林、險阻、水網、沼澤等地形的,不能行軍;不重用嚮導的,不能得到地利。所以,用兵作戰要善於用“詐”,採取行動要取決於“利”,部署與戰術的變化要通過集中或分散來實現。所以,軍隊行動迅速時象疾風,行動舒緩時像森林,攻擊時像烈火,防禦時像山嶽,隱蔽時像陰天,衝鋒時像雷霆。要分兵掠取敵域內作戰物資,要派兵扼守擴張地域內的有利地形,要衡量利害得失相機而動。事先懂得以迂為直方法的就勝利,這就是軍爭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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