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趙龍,男,荊州國中生。2010年6月27日,荊州國中生和退伍軍人接力救落水兒童英勇獻身。此事距2009年“荊州大學生集體救人”事件僅8個多月。同樣是落水救人,同樣是見義勇為,但這次不再有撈屍要錢,不再有見利忘義,隨滾滾江水一同逝去的,只有純粹、勇敢與光榮。
2010年7月1日,湖北省荊州市江陵縣。整座小城的時間仿佛凝滯了,計程車停運,小商店閉門,街頭不見行人,顯得空空蕩蕩。
跳水救人身亡
2010年6月27日,趙龍與兩名班裡的女同學,趙勇外出遊玩。隊伍很快擴大到了6人,四年級小學生何安明與楊俊龍加入其中。
10歲的何安明曾多次跑到磯頭上玩耍,趙龍等人連忙呵斥,將他拉回身邊。然而重複3次之後,他們漸漸放鬆警惕。下午1點左右,何安明突然從磯頭上滑下,落入荊江之中。
目擊此景的趙龍毫不猶豫地跳進江水,奮力抓住不斷下沉的何安明。洶湧的江水迅速把兩人沖離岸邊。
魏本付開著大巴車恰好從此地經過,他看到一個男孩瘋了一樣跑到路中央,揮手攔車。他急忙停車,聽到救人的呼喊後,他跑到江邊,脫去衣褲,跳入濁黃的江水中。這位40歲的中年男人雖會游泳,但已有16年沒再下過水。
此時,趙龍抱著何安明已被沖離磯頭約20餘米遠,兩人在江水中浮沉不定,呼喊乏力。
魏本付向兩人奮力游去,岸邊一片驚呼聲。岸邊的騷動引起了在碼頭上等待的人們的注意。調度員廖祥華和村民梁剛開始向落水處狂奔。燕飛跨上了碼頭邊一輛機車,來不及向主人打招呼,便向落水處疾馳。
到達磯頭後,燕飛僅脫了上衣,便從磯頭上跳入水中。
在江邊長大的廖祥華深知此處水況的危險,但他趕到時,燕飛已經下水。不及多言,廖祥華和梁剛兩人也在岸邊先後下水,眾人一起接應魏本付。
魏本付已摸到了兩個孩子。他一度試圖托起兩個孩子,但暗流已經消耗掉他大半體力。無奈下,他只能抓著兩人勉強向岸邊游去。
這時,燕飛游到了魏本付身邊。魏本付要他幫忙推兩個小孩。但燕飛已臉色蒼白,他虛弱地說了聲:“我沒力氣了。”
魏本付連忙囑咐燕飛往回遊,然後繼續拉著趙龍和何安明向岸邊游去。隨後,廖祥華和梁剛趕到接應,岸邊的民眾也開始組成了至少5個人的手拉手“人鏈”。
吶喊聲中,眾人一起把落水的何安明拖上岸,這時大家才發現,一直緊抱何安明的趙龍不見了。廖祥華等人急忙二次游回江中,尋找趙龍,然而無果。
此時,扶著江岸,浸泡在水中喘息的魏本付,忽然想起了燕飛。他回頭望去,大江茫茫,哪還有燕飛的影子。
人物評價
在班主任王清華看來,趙龍很樸實也很善良。王清華說,他曾親眼看到過,趙龍用賣寶特瓶的錢,買來文具資助班裡的一名貧困同學。而這個節儉的孩子,自己卻從來沒買過飲料喝。初三時,在趙龍倡導下,班級設定了廢品回收點,將變賣所得設立成“助學基金”,幫助貧困的學生。
作為班級的音樂委員,開朗的趙龍在同學中有極高的人氣,被譽為“快樂男聲”。在初三時,他曾主導過一項工作,就是把《怒放的生命》重新填詞,改成班歌。這首洋溢著理想的歌曲,深受同學們喜愛。
王清華說,趙龍性格堅強,“他和別的留守兒童不一樣,他很樂觀,也從沒有沉迷網路等不良嗜好”。
中考結束後,同學們建立了一個QQ群。趙龍在群里的最後一條留言是:“3年後,我來組織同學聚會,你們會發現我也是英雄!”
2010年6月28日黃昏,趙龍的遺體被打撈而出。觀者落淚,親者斷腸。15歲的少年,用他短暫的生命詮釋了善良的全部含義。
在QQ群內,趙龍的同學,已赴廣州求學的魏進在群內留言:“你……已經成了一名真正的英雄。”
社會影響
荊州人的見義勇為有著歷史傳承。此前,當地人心目中的英雄,是2006年在溫州勇斗歹徒浴血獻身的周大軍。巧合的是,周大軍也是江陵縣人,並和燕飛同在一個部隊。
周大軍之後,便是2009年10月24日的長江大學大學生英勇救人。事發荊州寶塔灣。然而,在上次救人過程中,打撈船主一手牽著屍體,一手索要金錢的行為,給英雄的壯舉塗上了一抹黑色。無論是官員還是市民,提起當年的憑屍索錢都憤懣不已,這一次他們更關注外界對救人的報導評價。
一位計程車司機說,這一次救人不僅是英雄壯舉,也為城市洗掉了污點,“我們荊州人千古以來就是這樣,見死不救,救人要錢,豬狗不如”。
對於英雄的身後之事,當地政府部門也做了詳盡考慮。燕飛的妻子是一家技校的臨時老師,而燕飛的父母體弱多病。趙龍家中經濟拮据,趙龍的姐姐也面臨讀書學費的問題。事發後,荊州市相關部門頒發給燕飛和趙龍各1萬元見義勇為獎金,給兩人的家屬發放慰問撫恤金各5000元。當地政府官員表示,此後陸續發放的慰問撫恤金總金額將達到30萬元左右,“讓兩位救人的英雄走得放心”。
2010年7月1日,在追悼會上,湖北省團省委副書記陳正祥宣讀了追授燕飛“湖北省五四青年獎章”、追授趙龍“湖北省見義勇為優秀共青團員”,以及授予參與救人的5人為“湖北省見義勇為先進青年集體”的決定。
2010年7月1日中午,追悼會結束後,當地上百輛計程車、機車,自發護送著兩位英靈入土。一路上,鞭炮陣陣,數千民眾前往墓地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