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趙詩哲,女,原廣州中醫藥大學博士研究生,2006年被發現死在學院教學樓辦公室中。2011年7月,廣州市白雲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學校並無過錯,駁回其父母人身損害賠償的起訴。
簡介
趙詩哲,女,出生於1978年12月,山西人,身高1.65米,家境一般。
1993年——1996年 就讀於忻州一中
1996年——2001年 山西中醫學院
大學畢業後考取廣州中醫藥大學研究生
2004年考取博士,曾發表學術論文十餘篇。
2006年4月7日晚10時,被發現死在學院教學樓辦公室中。
趙詩哲在學習的同時還是某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風濕專科的醫生,已經工作了4年,每天的上下班時間是:上午8時到中午12時,下午2時30分到6時。
裸死事件
案發時趙詩哲是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04級在讀女博士研究生。2006年4月6日,趙詩哲在學校辦公樓四樓金匱教研室做老師安排的作業,當晚20時20分許,校外人員熊進竄入該教研室,搶劫財物姦殺了趙詩哲,隨後放火毀屍滅跡,逃離現場。同月12日,熊進被警方抓獲。
2008年10月10日,熊進被執行死刑。
事件發生後,廣州中醫藥大學向趙詩哲父母支付了10萬元撫慰金,喪葬費9383元,並支付了接待趙家家屬的食宿費22860元、交通費11171元。
2009年7月8日,趙詩哲父母認為學校在此事件中負有管理疏漏之責,向白雲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請求判令廣州中醫藥大學支付賠償金32萬餘元。
案件審理
2006年,28歲的女博士生趙詩哲在學校教研室內慘被搶劫姦殺,歹徒臨走前還放火焚屍滅跡。兇手伏法後,趙詩哲的父母認為學校負有管理疏漏之責,將其告上法院,索賠32萬元。2011年7月,廣州市白雲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學校並無過錯,駁回起訴。
庭審中,廣州中醫藥大學辯稱,發生此事件的地點為校園內的辦公樓,進出事發辦公樓沒有特別限制,也不需要出示相關的證件,一般由保全進行肉眼識別。辦公樓晚上一般工作安排至21時,但沒有關燈限制,保全人員會每隔一兩小時進行樓層檢查。
學校認為,該事件是由校外人員熊進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為所致,其犯罪行為具有突發性和偶發性,因此造成的損失理應由直接侵權人熊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廣州中醫藥大學已在其辦公樓安排保全值班巡查,其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和對教育設施的管理中並無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亦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因此,廣州中醫藥大學並不存在過錯行為。最後,法院判決駁回趙詩哲父母的訴訟請求。
“博士生慘死在校園內的教研室里,這本身就說明學校存在一定的過錯行為,學校應當覺得羞愧。”對於一審判決,趙詩哲的父親趙慧軍表示,不能接受,將要抗訴。
人物評價
同學:學習刻苦生性活潑
據她的同學稱,小趙是中醫學博士生,身高160cm,皮膚白皙,留披肩長發。平日裡為人開朗活潑,與同學、朋友的關係非常融洽。小趙平時學習認真刻苦,成績非常優秀,半年前還考上博士。“辛苦這么多年,終於讀上了博士,可以說是前程一片大好,怎么會出這樣的事情!”他們還說,小趙為人處事小心謹慎,“很會做人”,從未聽她說過與什麼人有過節。
導師:她是我最優秀的學生之一
“得知詩哲遭遇不幸的噩耗,我很揪心,她可是我幾十年帶的最優秀的學生之一”。
趙詩哲的博士導師陳紀藩教授沉痛地說。陳教授說,詩哲工作時是溫文爾雅的。“她總是微笑對待工作生活中的每件事,從不與人爭。”在與同事、老師、病人的交往,詩哲的口碑一直都很不錯。“這樣的學生,誰不喜歡?”
陳教授稱,詩哲遇難前一天,他正在外地出差。當他回校聽聞噩耗時,簡直不敢相信。
病人:她是個好醫生
一些病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趙是個好醫生,不僅醫術高明、體貼病人,還長得年輕漂亮。“我們很多人都很喜歡她”。
一名老伯說:“我患風濕病都十幾年了,經常痛得不得了,來這經她治療後現在好多了。她經常會來查房,還經常對我們噓寒問暖。”很多病人在聽說趙的不幸後都不敢相信是事實,都在為她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