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衛東[韶關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原局長]

工作經歷

曾任韶關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

立案審查

2017年12月8日據廣東紀委訊息:日前,中共韶關市紀委對韶關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趙衛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趙衛東同志在任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將政府建設的扶貧遷移房交換村民的土地供其本人和親屬建設私人住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趙衛東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膽敢動扶貧資金財物“乳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韶關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韶關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衛東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並辦理提前退休手續;收繳其違紀所得。(韶關市紀委)

人事任免

2016年12月12日韶關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趙衛東的韶關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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