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艷麗,女,曾先後榮獲多次嘉獎,獲二等功一次、2008年,獲“全區政法系統先進個人”、“全區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全盟政法系統先進個人” 及“全國優秀人民調解員”等榮譽稱號,成為全國司法戰線上的傑出代表。
2009年,她被推薦為“感動興安十大人物”、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