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09-1984.07 綿陽農業專科學校園藝系果樹專業學習
1984.07-1987.02 共青團資中縣委幹事
1987.02-1991.07 共青團內江市委幹事
1991.07-1992.08 共青團內江市委青工部副部長(其間:1991.09-1991.11在內江市委黨校第八期青乾班學習)
1992.08-1995.07 共青團內江市委青工部部長、辦公室主任(其間:1994.05-1995.07下派任內江市市中區史家鎮黨委副書記)
1995.07-1997.02 共青團內江市委副書記
1997.02-1998.10 資陽市(縣級市)委常委(1994.09-1997.06在四川師範大學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8.10-2000.10 資陽市(縣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其間:1999.09-1999.12在省委黨校第六期青乾班學習)(1997.09-1999.07在四川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0.10-2002.11 資陽市雁江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2002.11-2003.02 樂至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理縣長
2003.02-2005.11 樂至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05.11-2006.05 樂至縣委書記、縣政府縣長
2006.05-2007.02 樂至縣委書記
2007.02-2011.11 簡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1-2012.01 資陽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2.01-2014.05 資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省九次黨代會代表,十一屆省人大代表,二、三屆市委委員,市一、二、三次黨代會代表,市一、二、三屆人大代表。
違紀被查
2014年4月28日,四川省資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趙涌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5月29日,資陽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免去:趙涌濤的資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15年7月9日下午,資陽市原副市長趙涌濤受賄案公開審判。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至2013年期間,趙涌濤利用擔任樂至縣縣長、縣委書記,簡陽市市委書記、資陽市副市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建設、企業搬遷、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590餘萬元。
四川省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6月,一審對被告人趙涌濤受賄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趙涌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扣押的違法所得依法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趙涌濤在擔任中共樂至縣縣委書記和簡陽市市委書記、資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570餘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趙涌濤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掌握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真誠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從輕處罰。
2016年12月13日,趙涌濤發表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