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民,曾用名李新發,河津縣陽村鄉連伯村人,1922年8月出生在一個貧苦農民的家裡。他兄弟姐妹9個,其中有8人從未進過學校的大門。只有他排行老末,還愛念書,老人們也願意供他上學學文化。但因家境過於貧寒,只能使他在農閒時念幾個冬季的書。
他自小就是拾柴割草下地於活,有時還跟著父兄們搞擔挑營生,餓了啃塊乾糧,渴了喝口沙灘水,夜以繼日,年復一年,在野草叢生、河水泛濫的黃河灘上熬度著他的童年。但是,苛捐雜稅的負擔,高鬥頭高利貸的剝削,使他從小就懂得了社會上貧富懸殊,地位高低不一的原因和需要團結誰打倒誰的粗淺的革命道理。
當他成長到十六七歲的時候,正是全縣人民掀起抗日救亡高潮之機,他在犧盟村支部的發動下,不僅參加了抗日宣傳,而且積極參加了自衛隊,學習軍事操練,學習掌握武器的基本知識。面對日軍的燒殺搶掠,他在內心裡燃起了遏止不住的熊熊怒火。但在他腦子裡還思謀著許多個為什麼:為什麼閻錫山當局逃之天天?為什麼國民黨潰軍散兵流竄在河津的鄉間騷擾?為什麼許多草寇結社在黃河灘附近,不抗日軍單擾百姓?為什麼雷文清匪部盤踞在西沙灘騷擾民眾殘殺抗日人士?……因此,他進一步對如此的混亂局面,發出更多的不滿情緒。
這時,他本村的共產黨員孫安家、阮子良。就更和他接近了,並交給一定的任務。經過一段考驗,於1938年8月,趙志民由孫安家和阮子良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從此後,他就在黨組織培養下成長發展。
1939年冬的一天,地下黨組織派他去汾南通化一帶搞情報和槍枝彈藥,準備發展敵後抗日游擊隊。去時讓他挑著煤炭,並帶著名叫李新發的“良民證”,以便順利通過日偽的關卡和哨所。當他擔著煤炭到了通化一帶時,被閻錫山十五專署政衛營抓去當兵。1940年麥收前後,黨組織兩次派他二哥趙五子去汾南找他,衝破重重困難,終於在萬泉縣上義村吳耀賢家找見了他。夜間他哥給他傳達了黨組織的指示:如果能搞到情報和槍枝彈藥,繼續搞下去;如果不行,就返回家鄉另有任務。但這時他已升為排副,並感覺到這支隊伍里可能有共產黨員,因為人家頭目對他這個窮苦出身的孩子非常器重……。所以他對他二哥說:你回去告訴孫安家,我一定勝利完成任務。 1941年麥收前,這支隊伍在閻村一帶攻打日偽軍的一個碉堡時,他被敵人的手榴彈炸傷。隊伍撤到丁范村後,指導員龐作民把他安置到該村一戶民眾家裡養傷,並對該村村於部說:“這個人不能被日偽軍或別的土匪隊伍發覺,更不能被抓走,如果被抓走,要追查你們的責任,如果傷養好了,他找部隊或者回家,你們就不要管了……。” 他的傷養好後,回到連迫村,他向黨組織匯報了詳細情況,並接受了新的任務。不久,受河津地下縣委的派遣,他和縣委書記高峰等人一起到閻錫山當局縣府特務支隊二大隊工作。他先後擔任了軍事教官、獨立排長等職務。因他患有傷寒病和疥瘡,黨組織安排他到北里黨支部休養。病癒後, 黨組織又派他和一批共產黨員、進步人士去到黃河灘國民黨戰地工作團戰行隊里作策反工作,並指定他為戰行隊隊長。經半年多的時間,被頑固軍頭目發覺,不得已將戰行隊30多人、步槍20多支、手槍3支、機槍一挺一同拉出來。隊伍拉出來之後;他們首先把槍枝暗藏在連伯、永安兩個黨支部,然後交到高峰同志手裡。高峰又派他回到當局的縣府二大隊工作。不久,通過關係見到了縣長尹煥章,要求在組建二大隊中的狙擊隊,尹不但同意,而且還任命他為狙擊隊的隊長。
正當他積極開展敵後抗日游擊活動的時候,他的家遭受日偽軍和西灘上匪的搜查、騷擾、搶掠最為嚴重,不但生活無法維持,而且全家人性命難以保證。因此,在縣委的支持下,他的家搬到張家廟居住。全家人的生活除黨組織給予一定的照顧外,主要靠他二哥三哥擔挑以及給人扛長工打短工換得微薄的收入維持。日軍投降後,他的全家又搬回連伯村。
自日軍投降到1947年春河津解放前夕,趙志民奉黨組織的命令,先後到呂梁十地委等處參加軍政訓練班的學習,並積極參加了開展敵後游擊區和開闢新解放區的活動。他到呂梁十地委後.開始和薛關鎮等人到警衛班工作。不久,廉懷德政委派他們幾個人所在的游擊隊去到新絳汾北攻打了一個閻錫山的編村公所,搞到機槍一挺、步槍13支、手槍1支,處決了一個編村指導員。這次戰鬥的勝利,受到了地委的表揚。
不長時間,廉懷德和高峰商議決定,立即把那裡的河津黨員幹部組織起來,成立起河津的武工隊,高峰任政委,張社一任指導員,趙志民擔任隊長。接著抽出河滓武工隊的主要幹部和抽出新絳、稷山等縣的武工隊員組編成地委游擊二中隊,廉懷德兼政委和中隊長,趙志民兼任中隊副,張社一任指導員兼中隊黨支部書記。這支游擊隊配合各縣武工隊,輾轉南至稷王山一帶,北至新(絳)稷(山)河(津)三縣汾河岸上的廣大農村,開展轟轟烈烈的游擊活動。他們曾攻打過編村和頑固軍政黨機關10多處,擊斃頑固軍政人員80餘人,俘敵百餘名,繳獲機槍70多挺、步槍、衝鋒鎗、手槍上百支。
1946年的麥收前,由他帶領的地委游擊二中隊,在稷山汾北的五里橋處,截擊了國民黨軍從陝西往臨汾運送武器彈藥的運輸隊。
河津解放後,黨組織又調他回河津縣大隊工作,1947年秋,趙志民被編入解放軍第6軍18師,後又被調入公安隊。他先後擔任連長、營長、作戰參謀、作戰股長等職。1963年轉業到臨汾三監獄工作,後又被調到永濟董村勞改農場,歷任政治處主任、辦公室主任等職,1983年離職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