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光大道

香港星光大道位於香港尖沙咀海濱花園。隨著該地自由開放,有不少穿裙的女遊客在星光大道都會蹲下與明星手印拍照,有偷拍者利用此機會不時埋伏附近偷拍走光照片,上傳網路曝光,星光大道現被網友調侃稱為——“走光大道”。

背景地點

香港星光大道香港星光大道

香港星光大道(Avenue of Stars)是位於香港九龍尖沙咀東的海濱長廊尖沙咀海濱花園。沿新世界中心對出的維多利亞港東西連線尖沙咀東及香港藝術館。有關長廊本來已經存在,用以連線紅磡及尖沙咀。

2003年,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斥資4000萬港元贊助於原址興建星光大道,並在2004年4月27日開幕並移交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供市民休憩及遊客觀光。

星光大道為表揚香港電影界的傑出人士的特色景點,仿效好萊塢星光大道,傑出電影工作者的芳名與手掌印鑲嵌在特製的紀念牌匾,以年代依次排列在星光大道上,目前星光大道可容納100名電影工作者的紀念牌匾,也作為一個香港旅遊景點。

社會問題

變“走光大道”?

不少穿裙的女遊客在香港星光大道都會蹲下與明星手印拍照,有偷拍者利用此機會不時埋伏附近偷拍走光照片。不少穿裙的女遊客在香港星光大道都會蹲下與明星手印拍照,有偷拍者利用此機會不時埋伏附近偷拍走光照片。

2010年6月28日,據香港《明報》報導,香港星光大道變“走光大道”。媒體發現有新成立的網誌,把在香港各區偷拍得來的女士走光照片放上網供人免費下載,受害者包括遊覽星光大道及尖東海濱長廊等旅遊點的女遊客或香港本地女士,小部分偷拍相更屬露點不雅照片。

事件

“走光”是香港網路討論區其中熱話之一,2010年5月,有一個以走光照片作招徠的網誌。該網誌數百張走光照中,多集中在旅遊點如星光大道、海濱長廊及海洋公園拍攝,亦有疑未成年女學生在學校或運動場被拍下的走光照。網誌過去短短3天內,點擊率由1.5萬倍增至4萬,部分偷拍照乃源自一個只供會員上下載偷拍相片的秘密論壇。

該網站逾70張偷拍照集中於尖東星光大道、尖東海濱長廊及文化中心大樓梯。以星光大道為例,偷拍者利用不少女遊客會蹲下與“明星手印”合照的機會,偷拍裙底照或領口胸圍照。另有人趁不少女士坐在文化中心大樓梯休息,偷拍裙底照;其中更有在尖東海濱長廊看書的少女,疑遭人在天橋等高位,從衣領位攝下露點乳房照片,面貌同時被公開。

影響

事件帶出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及《隱私條例》檢討一拖再拖,致特區政府難以檢控蓄意散布侵害女士隱私走光照片的網站。

治理管制

香港立法會議員及大律師稱,促請警方加強巡邏拘捕不法者及保障香港旅遊聲譽。香港立法會議員及大律師稱,促請警方加強巡邏拘捕不法者及保障香港旅遊聲譽。

有香港立法會議員及大律師關注事件,促請警方加強巡邏拘捕不法者及保障香港旅遊聲譽。

法律相關

以偷拍為例,即可能犯“作出令公眾憤慨的不雅行為”及“遊蕩”罪,分別可監禁7年及2年。至於上載偷拍的不雅照片上網際網路,可判處監禁1年。若網站分發的偷拍裸照涉及未成年少女,更可能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最高可監禁8年。

評說

有法律界人士說,雖然偷拍走光照行為本身乃違法,但若單是網站公開走光露點的不雅偷拍照片,只要事前講明相片18歲以上的人才可瀏覽,特區政府一般很難檢控,以致存在執法困難。

康文署發言人回應指出,會提醒人員加緊留意是否有偷拍活動,若有需要會協助有關人士報警。警方除了指會通知巡邏警員留意可疑偷拍者外,更警告偷拍走光照片及散布照片的網站均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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