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機構。主要職能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赤峰市工商局下屬三個分局:紅山分局、松山分局和元寶山分局;九個旗縣工商局:阿魯科爾沁旗、巴林左旗工商局、巴林右旗工商局、克什克騰旗工商局、翁牛特旗工商局、喀喇沁旗工商局、敖漢旗工商局、林西縣工商局和寧城縣工商局。旗縣區局共設100個工商所和9個物價檢查所.
赤峰市工商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準備科、法制科、公平交易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市場規範管理科、企業註冊管理科8個職能科室和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掛靠2個協會:消費者協會和個體私營勞動者協會;所屬2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和培訓中心。
全市工商系統現有在職人員1391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927人,少數民族幹部434人,女幹部339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赤峰市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條例,並組織監督實施。2、組織管理全市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3、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4、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5、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6、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7、組織管理經濟契約,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8、組織開展對註冊商標及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申報著名、馳名商標,認定赤峰市知名商標,查處假冒商標和商標侵權行為。
9、組織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依法確認廣告經營單位主體資格。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行為。
11、負責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2、承辦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赤峰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督查;負責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機關管理、車輛管理、安全保衛、會議組織和後勤保障;負責系統統計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組織實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各旗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科級幹部的考核任免;研究擬定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評選表彰工作;負責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基層建設和隊伍建設。
3.財務裝備科
負責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及局機關的計畫、財務、審計、裝備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4.公平交易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制止壟斷、不正當競爭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的法律法規;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及其它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5.市場規範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法規;組織規範管理赤峰市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指導對市場的專項治理;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實施經濟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契約欺詐;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
6.企業註冊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企業註冊的法律法規;組織管理企業註冊工作,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研究擬定監督管理個體、私營經濟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對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個人獨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7.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的法律法規;按許可權具體負責赤峰市外商投資企業、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和管理工作;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8.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商標和廣告業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對註冊商標及商標印製單位實施監督管理;申報著名、馳名商標,認定赤峰市知名商標;查處假冒商標和商標侵權行為;指導全市商標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工作。組織實施對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廣告經營審批、確認廣告經營單位主體資格,依法查處虛假廣告;指導全市廣告行業組織工作。
9.法制科
承擔或參與赤峰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工作;負責法制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政工作;負責本局行政案件的審核、複議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應訴工作。
10.機關黨委
負責本局機關的黨群、工會等工作。
11.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全市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反腐敗和糾風工作;受理檢舉、控告、申訴,調查處理違紀案件;組織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完成赤峰市紀委、監察廳和局黨組以及自治區工商局交辦的其它事宜。
12.宣傳調研科
13.信息中心
14.培訓中心
15.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