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所賦予的職能,依法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或參與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檔案和安全技術標準。
(三)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對全市安全生產和煤礦安全實行監察;指導、協調和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行業、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各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貫徹落實市政府和市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的決議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
(四)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組織、協調、參與生產性事故、事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依法承辦安全事故的審批結案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各單位重特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源、建設工程項目和其它有關設備進行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格認證和審批工作,關負責監督檢查。
(六)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市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註冊安全主任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依法監督全市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工作。
(七)依法對全市各類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 規和國家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和事故隱患下達限期整改指令,並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聽證和行政複議工作。
(八)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審查、驗收、批准和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按照職業安全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對全市勞動保護用品生產經營、使用實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和燃氣專項安全整治工作,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查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綜合指導和協調監督。
(九)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推廣工作。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工作。
(十)負責對全市生產經營單位和有關機構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認證和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
(十一)制訂下達全市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畫和考核目標,並檢查和考核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民眾舉報、來信來訪、行政複議等工作。
(十三)負責市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贛州市煤炭安全監督管理局
(一)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二)負責申報煤礦安全許可證資料初審。
(三)負責煤炭生產許可、經營許可初審和年檢初審。
(四)負責煤礦瓦斯等級鑑定初審、煤(岩)與瓦斯突出鑑定初審。
(五)監督和指導煤礦、中介機構搞好煤礦安全評估、評價及檢測、檢驗。
(六)組織煤礦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和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相關採掘負責人、註冊安全主任的安全資格認可、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監督上述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七)負責煤礦年度採掘方案審查、煤礦礦井延深工程審查及煤礦技術改造工程的審查。
領導信息
龔建明: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何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黎德周: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安全監督管理三科、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曾陽生: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綜合科、監察室及機關黨建工作。
賴章忠:副局長,分管安全監督管理一科、煤炭行業管理科、煤礦安全監督科、礦山救援支隊及安全生產協會、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有關工作。
徐利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科、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職責:負責政務、行政事務、人事、外事和財務工作。
(2)綜合科(監察專員辦公室)
職責:負責安全生產監管綜合工作、負責安委辦日常工作、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規劃、科技、裝備、中介機構資質管理工作。
(3)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職責:負責礦山、冶金、有色、建材、地質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及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5)安全監督管理三科
職責:負責機械、輕工(含出版)、電子、紡織、菸草、電力、貿易(含糧食)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軍工、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6)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科
職責:負責安全生產培訓、宣傳、教育、法制、安全科技普及、信息工作。
(7)煤礦安全監督科
職責: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8)煤炭行業管理科
職責: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管理工作。
(9)監察室
職責:負責紀檢、監察日常工作。
(10)贛州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
職責:
1、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3、依法監督全市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工作;
4、指導監督全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
(11)市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心)
職責:
1、負責編集、整理全市公共安全重大危險源數據信息,動態監控重大危險源;
2、突發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時,承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具體任務;
3、指導全市各系統、各生產經營單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
4、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5、負責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企業和特種設備使用等生產經營單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
6、對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完善、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指導各縣(市、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
(12)贛州市礦山救護支隊
職責:
1、負責承擔實施快速有效的礦山事故救援和社會搶險救援;
2、指導礦山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和有關人員應急救援基礎、專業知識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