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門和市委文電的呈(傳)閱以及有關文電的處理工作。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贛州、龍南、瑞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三)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贛州、龍南、瑞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上級黨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
(六)負責與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七)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對市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八)負責辦理法制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督查;負責擬訂或組織擬訂市政府及辦公廳重要的規範性檔案、政策性檔案及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做好本廳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涉法工作。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贛州、龍南、瑞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出台的重要政策檔案備案和審查。
(九)負責參與市政府有關政策性重要檔案、大型會議檔案、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性、全局性課題及重大項目的考察論證和調查研究;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對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進行跟蹤調研。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指導、協調全市應急管理和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上級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協助和協調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十一)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領導班子碰頭會和市政府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前準備、會議通知、會務安排等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領導、市直部門有關人員參加外部會議、活動的通知、協調、銜接工作。
(十三)負責上級領導、兄弟地市政府領導來我市視察、慰問、考核、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五)負責市本級政府新聞發布工作。
(十六)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的印鑑管理使用。
(十七)負責市政府辦公廳下屬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協調管理和指導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工作。
(十九)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指導各縣(市、區)民族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系統幹部和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養、教育和推薦、管理;指導、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辦理有關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依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宗教場所和信教民眾的合法權益。及時妥善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
(二十)分析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研究提出促進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優惠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事業建設。配合做好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做好有關民族鄉、村、組扶持發展項目及其專項資金的申報分配和使用監督管理。
(二十一)承辦宗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宗教方面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引導、督促、幫助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信教民眾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按各自的特點開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止、制止和打擊非法、違法宗教活動,抵禦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二十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僑務政策的具體措施;擬訂全市外事僑務工作管理意見和規範性檔案。
(二十三)負責外事禮賓業務管理和指導工作,協調各部門的外事活動,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涉僑、涉港澳事項。統籌安排市級領導的外事活動,辦理市級領導的對外交往事宜。歸口管理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我市訪問的工作;管理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負責指導對外事幹部或出國人員和團組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及業務培訓。負責組織接待來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它重要外賓;接待來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聯繫、報批手續;指導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提供對國際形勢和重大國際問題的表態口徑;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重要涉外涉僑報導稿件。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國家安全和保密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十四)研究僑務事業的發展規劃;了解掌握海外僑情;負責華僑、港澳同胞來市定居的安置審核工作;負責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定居審批;指導縣(市、區)對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和港澳同胞在市眷屬的有關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歸僑和僑眷的來信來訪工作。
(二十五)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秘書處
辦理文電收發運轉、印鑑管理,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等會議會務,承辦需經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批准召開的各類會議的報批、領導活動安排、值班安排、大事記和督促江西政報征訂工作。負責辦公廳保密、文印、檔案檔案管理、機關群團和接待以及機關幹部職工、離退休人員的後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辦理機構編制、監察、審計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工作,承辦市長的秘書工作。
(2)綜合一處
草擬市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綜合性講話稿,承辦調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編輯《贛州市人民政府公報》、《贛州經濟分析》、《情況與研究》。
(3)綜合二處
辦理財政、稅務、發展和改革、人事、國有資產管理、行政服務中心、機關事務、重點工程、應急管理、政府法制、物價、統計、發展研究、國家統計局贛州調查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工作,承辦分管副市長的秘書工作。
(4)綜合三處
主要承擔辦理教育、科學技術、信訪、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糧食、決策諮詢、老齡、殘聯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工作,承辦分管副市長的秘書工作。
(5)工交處
辦理工業(包括二輕工業)、經貿委、中小企業、技術監督、交通、公路、醫藥、石油、鹽業、菸草、地礦、供電、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工作,承辦分管副市長、市長助理的秘書工作。
(6)農業處
辦理農業和農村工作、人口和計畫生育、林業、扶貧(老建)、農機、果業、水利、水土保持、氣象、水文、供銷社、國土資源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工作,承辦分管副市長的秘書工作。
(7)商貿處
辦理金融、證券、保險、企業上市、擔保體系、商務、經濟技術合作、外事、僑務、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口岸、旅遊、公安、國家安全、司法、武警、消防、市政府駐外機構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工作,承辦分管副市長、市長助理的秘書工作。
(8)城建處
辦理城鄉建設與管理、規劃、房產、環境保護、人防、中心城區規劃內國土資源管理、工商、通信、郵政、信息化建設、無線電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工作,承辦分管副市長的秘書工作。
(9)科教處
辦理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精神文明、地震、檔案、地方志、民族宗教事務、文化市場管理、新聞出版(著作權)、食品藥品監督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協調、督辦工作,承辦分管副市長的秘書工作。
(10)信息處
辦理政府系統信息和辦公自動化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上傳、更新、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協調,以及全市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總體規劃的實施和辦公自動化建設的業務指導;承擔市政府辦公廳內部計算機網路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編輯《贛州政訊》、《每日匯要》、《政府信息公開月報》;承辦市政府新聞發布有關工作。
(11)應急處
承辦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信息匯總,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市應急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組織編制、評估、修訂《贛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市級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12)贛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上級部門和市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及交辦的事項,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貫徹落實的督辦督查工作;協辦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有關會議及活動的聯絡工作。
領導分工
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廖志斌:主持市政府辦公廳全面工作,並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的秘書工作。
市政府辦公廳紀檢組長張佑林:協助辦公廳黨組書記分管紀檢監察、機關黨建和效能建設工作。
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張明展:協助分管副市長抓審計、統計、國家統計局贛州調查方面的工作。協助辦公廳主任分管新聞信息處、政府信息公開以及市保育院的工作。
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鄧明:協助辦公廳主任分管秘書處工作。
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郭知明:協助分管副市長抓商務、經濟技術合作、外事、僑務、台辦、海關、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公安、國家安全、司法、武警、消防、金融、證券、保險、企業上市、擔保體系建設、市政府駐外機構等方面的工作。協助辦公廳主任分管市政府督查工作以及《贛州經濟》的編輯工作。